觀念平臺-杜絕貪腐 共創廉潔、誠信的社會

黨派立委涉嫌集體收賄,施壓政府官員修法,或變更地目,近日多名立委裁定羈押禁見,重創國會形象。

之前政府官員收受賄款也是屢見不鮮,例如,立法院林姓前秘書長就因採購電腦設備案涉嫌收賄遭聲押;還有知名的林口合宜住宅弊案葉姓前營建署長涉嫌收賂遭判刑定讞;還有林姓前行政院秘書長以協助下游廠商續約爲由索賄。近日又發生臺北市政府建管處人員涉嫌收賄包庇KTV業者與知名量販店;國防部空軍作戰指揮部新建工程,軍備局少將處長涉嫌收賄等。

除了政府官員收賄案頻傳,近年來上市櫃公司的採購弊案也層出不窮,例如,南港輪胎資材部陳姓協理向廠商收取回扣;鴻海廖姓資深副總利用籤核採購單索賄;還有臺塑集團的多家上市公司及總管理處共25名高層集體收賄。今年5月,華碩也爆發採購弊案,採購部門經理及其下屬涉嫌收受回扣;更有造假10年詐貸386億的潤寅案,也牽涉臺灣紡織業供應鏈八家企業高階主管收賄。

爲民喉舌立法委員,理應代表選民在立法院嚴審法案、預算、監督行政官員,減少每天花費多數時間「跑紅白帖」。結果竟有利用職權收賄,則如何對得起選民的付託呢?盼望檢察官及法院後續偵辦,能將貪瀆立委或業者繩之以法。翻開過去查賄的歷史,民間百姓更期待不要雷聲大雨點小。立法院在2002年及2008年,曾發生過牙醫師與中藥商行賄朝野立委,企圖影響修法。此案纏訟十多年,涉案的多名立委曾被判有罪,但最終涉及牙醫案的立委均獲判無罪。而中藥商案,只有邱姓前立委一位,到今年三月高院更四審,認定曾收賄500萬,且確實推動及參與修正藥事法,有對價關係,被判刑三年十個月,還可上訴,其餘均獲判無罪。

這樁2008年的中藥商行賄案,到現在已經十多年尚未結案,而今年的立委集體收賄案,是否也需要經過十多年後才能知道最終結果?立委收賄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的行爲收受賄賂。這些貪腐案件常透過白手套,假藉政治獻金、借貸、活動費、顧問費等各種名義支付,由於交易錯綜複雜,往往不易被發現;或是難以證明其有對價關係,而不能繩之以法,造成貪腐案件仍然猖獗。期盼產官學共同檢視及落實貪污治罪條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等健全陽光法案,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設法有效遏阻貪污腐化暨不當利益輸送

除了上述行賄立委或公職人員外,若行賄對象爲一般私人百姓,則是以背信罪來規範。但是,實務上民間企業行賄以背信罪起訴,不僅常陷於舉證的困難,而因強調對於企業之掏空損害行爲,往往因爲難以證明對公司造成損害,致背信罪可能不成立。例如,先前喧騰一時的臺塑集團25位高層集體收賄案,後來因無法證明損害公司財產或其他利益,全案不起訴處分

而鴻海前副總因採購收取回扣案,從一審重判十年六個月,二審變成一年四個月,犯罪所得從1.6億元,降至200多萬元,真是天壤之別,未來最高法院如何審理,大家等着看後續吧。上述兩大案件的發展,主因是我國背信罪以企業實際損失爲前提,是否不足以處罰商業往來中頻繁的賄絡舞弊行爲?是否更容易讓企業間賄絡持續上演?是否宜參考國外訂定商業賄賂法,或引進企業收賄罪?這些都有待產官學的共同研究。

杜絕賄賂的貪腐行爲,政府要落實勤政清廉、企業要誠信經營,向供應商等宣誓禁止行賄,建置及落實吹哨機制,才能維護競爭市場的交易秩序。另外,也要有賴檢調及司法機關公私部門的違法亂紀都列爲檢肅重點,並速審速決,才能殺雞儆猴。期盼產官學一起努力,共同創造公平、廉潔、透明、永續發展的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