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佔中領袖黃之鋒獲准保釋 期間不得踏入旺角
▲ 香港佔中旺角現場警民激烈衝突,傳警方使用催淚水劑驅散。(圖/香港獨立媒體網授權使用)
香港警方表示,連續兩天當局在旺角啓動佔中清場行動,同時也驅散非法集結的民衆,並拘捕共159人,其中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18歲的黃之鋒、14歲的「學生覺醒」召集人張俊豪等人。黃之鋒今天下午獲准交保候傳,但條件是交保期間不能再踏入旺角一帶,但就在他在步出法庭時,卻遭2名不明人士丟雞蛋。
27日上午警方將其中31人送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黃之鋒與其中27人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另外3名男子則被控襲警罪、藏有攻擊性武器和阻礙警方人員執行職務罪。黃之鋒今早受審,下午獲准保釋,保金爲港幣500元(約新臺幣2000元),除此之外,還被規定在保釋期間不得踏入旺角地段。
▲ 百大年度思想領導者,18歲「佔中領袖」黃之鋒入選(圖/翻攝自雜誌《外交政策》網站)
黃之鋒的代表律師韋智達則表示,黃過去多次參與社會運動,在這次的佔中也擔當學生領袖的角色,懷疑控方附加的保釋條件有政治迫害的成份,同時也不明白爲何案件須要押到明年的1月14日,對於禁足範圍太廣也提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