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判刑首例!投資客「勇哥」逃稅20億 一審判4年

黃勇義是房地產界的大咖投資客,在短短八年炒房達1900多戶。(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陳佩儀臺北報導

綽號勇哥」的黃勇義,是房地產界的大咖投資客,2003年起和妻子組成炒房集團,8年來交易多達1919戶,總成交價264億元、逃稅20億元;2012年時遭檢方僞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臺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今(5日)判黃、郭各4年徒刑,可上訴。

臺灣房地產走了十年的多頭,將房價炒到一個天怒人怨的境界,而在這波多頭中,扮演關鍵性角色的,莫過於遊走其中的投資客,其中又以「二黃一劉一陳」四大投資客最具代表性,其中又以黃勇義是業界公認最大咖的投資客。

黃勇義最早在新北三重、蘆洲一帶仲介,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後,他開始進場,先從三重、蘆洲他最熟悉的區域,低價買進屋況條件差的房屋,重新裝潢、包裝後墊高價格出售,賺取價差,就這樣一路從新北市買進臺北市精華地段

仲介出身的他,常騎着摩托車穿梭在大臺北地區街巷內「掃貨」,一天就可以買賣十幾間房,「上午下單買進,下午派人裝潢」,短進短出快又準,有位房地產達人曾說,黃勇義買房已到達不用看的境界,只要仲介報門牌,就能決定要不要買。

他最爲人知的,就是曾在北市大安區喊出「大安區每坪30萬元以下物件全都收」,房仲業誇張形容:「大安區每五間房子,就有一間在黃勇義手上流通過。」據悉,黃永義全盛時期光是大安區的房屋就高達五、六百戶,手上的房屋更是上千戶。

2012年,黃勇義及妻子郭枝芬被臺北地檢署起訴,理由是從2003年起組炒房集團,找58名親友人頭,8年來一出一進,交易多達1919戶,總成交價264億元、逃稅逾20億元。

據瞭解,全案是因和勇哥往來的房仲人員嫌抽傭獎金只有成交價的1%太少,暗中向檢調爆料曝光

黃被起訴後就淡淡出房產界,當時檢方考量黃已支付1億元給國庫作爲逃漏稅罰鍰的擔保金,並未具體求刑;此案臺北地院歷經5年審理,今判黃、郭各4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