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遠航30億 張綱維籌6000萬想交保 法院不準
張綱維涉嫌掏空遠航資產,遭羈押迄今,他日前聲請6000萬元現金、2000萬元人保交,臺北地院今裁定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掏空公司36億元等罪遭起訴,羈押迄今。張聲請具保停押,希望能以6000萬元現金、2000萬元人保交保,但臺北地院認爲本案犯罪所得高達30億元,張提出的保金不足以確保不會逃亡,今(3日)駁回聲請。
張綱維遭起訴後,北院認定他有逃亡之虞,且有脫產事實,裁定羈押。第一次羈押期屆滿前,法官考量張母病情、遠航財產需要張善後,且張部分認罪,對於起訴證據的證據能力都不爭執,網開一面,裁定8000萬元現金、2000萬元人保共1億元交保,但張當時只籌到3500萬元現金,因此仍被延押。
張綱維日前再度聲請具保停押,北院上月25日開庭,張表示母親身體狀況越來越糟,暴瘦20公斤還經常昏倒,急需他去照顧;另北院民事執行處2月10日將赴遠航強制執行,公司沒有員工,也沒人願意幫他處理,他如果不出去真的無能爲力,他最多隻能借到6000萬元,希望能以這個金額,以及2000萬元人保,共8000萬元交保。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檢方起訴張綱維犯罪所得高達30億元,合議庭先前已裁定8000萬元保證金才足夠替代羈押,所以6000萬元不足以確保張不會逃亡;遠航剩餘動產處分,因張沒有禁見,可委任他人代理,沒必要由本人出面處理;另張母雖罹患重病,但與有無羈押原因及必要,並無絕對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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