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違法 就該讓傳播業儘量去自由競爭
旺中併購中嘉案到現在NCC審議已經超過一年半,5月份召開過公聽會之後也不了了之;森森購物臺在凱擘有線電視案上架從2012年2月送NCC審議到現在7月都無法作出任何決議。面對重大案件卡NCC審議,遲遲無法作出任何裁決,佛光大學傳播系教授王石番7月6日在出席中華傳播學會年會時,抽空接受採訪時強調,NCC不願意負責的態度讓人感慨,甚至阻攔傳播界發展,呼籲NCC應該回歸當時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爲了仿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的精神:只要業界不違法,就該讓傳播業儘量去自由競爭。
▲佛光大學傳播系教授王石番7/6出席中華傳播學會年會.
王石番提醒,臺灣的NCC傳播管理委員會成立的精神跟美國的FCC是一樣的,ETtoday查了美國的法令,依據1934 年美國「傳播法」,FCC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的權力顯示在對商用電子媒體的管理上,其主要職權包括:制定電子傳播管理規範、監理無線電通信傳播及跨州有線電信、核發無線電執照及制定無線電通信標準、制定有線電視管理規則、裁處電子通信傳播爭議及糾紛、處罰違規事項等﹔而基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精神,除了涉及猥褻、賭博、誇大不實廣告,以及違反爭議性議題及公平播出原則的廣播內容外,基本上並不管控傳播內容。
40年來都浸淫在臺灣傳播學術界的王石番教授,非常多傳播界教授都是他的學生,王石番特別強調,臺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民主的可貴就在於,任何人不違法就可以儘量去發揮,如果傳播業界依法行政,NCC審查時沒有發現違法,就該覈准,讓企業依照市場機制去自由競爭,現在不願意負責任的態度,遇到重大審查案件就阻撓,已經不符合NCC當時成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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