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場外配資"行動計劃陸續落地 從嚴監管是常態
(原標題:整治“場外配資”專項行動計劃陸續落地 從嚴監管是常態)
場外配資“擡頭”的同時,監管也架起了“放大鏡”。
11月3日,青海證監局發佈“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及相關“黑羣”“黑APP”專項整治行動計劃。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這是自9月份證監會開展部署專項整治行動以來,繼河北、深圳之後,第三個公佈專項整治行動計劃的地方證監局。
市場人士認爲,場外配資等違法行爲,不僅擾亂了資本市場秩序,而且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未來監管層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將是常態化。
地方證監局三方面入手嚴打
今年以來,證監會多次發聲,嚴打“場外配資”,各地證監局積極配合。據記者梳理,截至11月8日,自證監會9月份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河北、深圳和青海三地證監局先後公佈“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等違法活動專項整治行動計劃。主要有三種方式,通過各方力量摸排、收集信息;與公安機關合力打擊;以及加強投資者教育等。
以深圳證監局爲例,深圳證監局表示,主要通過三方面打擊,一是積極組織協調各方力量,調動轄區證券期貨行業協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資源,暢通各類投訴舉報渠道,充分利用網絡輿情監測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多措並舉廣泛收集、摸排本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的違法活動線索。
二是與深圳公安部門進行深度合作,雙方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爲涉及的表現形式、行爲主體、涉案標的和責任認定等進行充分研討,互相交換情報線索,並就共同打擊違法證券期貨活動達成了一致意見。此外深圳證監局還將會同網信辦、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對摸排發現的違法亂象進行集中查辦、嚴厲處罰,大力清理網絡和媒體違法信息,堅決對相關黑色產業鏈重拳出擊、嚴懲不貸。
三是針對如何防範相關違法違規行爲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廣覆蓋的投資者教育活動。
“場外配資的資金,來源有很多也很複雜,看起來是體外循環,但是,投資行爲發生在資本市場,擾亂了資本市場秩序,所以,證監會需要從嚴打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葉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投資者將資金交給不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經營活動資質的場外配資平臺及運營機構,對相關投資的資金安全是沒有保障的。而且場外配資的槓桿效應,也會對投資者的利益造成較大的風險,進而影響整體市場的合理有序。
在朱奕奕看來,目前各地證監局的專項整治活動,可以進一步探索“防範-監測-曝光-打擊”的全鏈條規範程序,防範、檢測資本市場中場外配資平臺及運營機構的合法合規性,並及時公佈不合法場外配資平臺及運營機構的名單,明確警示投資者,避免對投資者造成進一步的損失,同時對相關違法平臺及機構予以“零容忍”的嚴厲打擊。
記者注意到,青海證監局在專項整治行動公告中,還披露了場外配資的4種模式:系統分倉模式、出借賬戶模式、虛盤配資模式、點買配資模式。其中,虛盤配資模式即爲“虛擬盤”,投資者極有可能“全軍覆沒”,本金也全部損失。
今年以來,在多起民事糾紛案例中,配資合同被判無效,在刑事訴訟中,場外配資被定義爲非法經營,若涉及“虛擬盤”,則是以詐騙罪判決。
《證券日報》記者據裁判文書網統計,截至11月8日,以“配資”“合同無效”爲關鍵詞搜索,全國各地法院已經有123起民事判決書或裁定書,其中浙江省最多,有54起。
以“配資”“非法經營”爲關鍵詞搜索,今年以來,已經有57起刑事判決書或裁定書,其中上海最多,有13起。而以“配資”“詐騙”爲關鍵詞搜索,今年以來至11月8日,已經有99起刑事判決書或裁定書,其中浙江最多,有29起。
“地方證監局對場外配資等違法違規行爲的打擊,有利於進一步落實證監會以‘零容忍’態度開展的爲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從而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並維護市場秩序。”朱奕奕表示,對於場外配資,未來證監會的監管大趨勢仍將是“零容忍”的態度,並將依據新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違法機構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