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換約、成屋轉售一刀切 學者批修法只是紙老虎

民衆認爲加重課徵囤房稅或許是個好方法。(圖/業者提供)

記者林裕豐臺北報導

財政部房地合一所得稅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重擊預售屋,雖然案子還沒過,已經引發熱烈討問,不過要遏止房地產落入少數人操縱的工具、避免一般人「買不起也買不到」的問題,中信房屋調查研究,多數民衆認爲加重課徵囤房稅或許是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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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信房屋調查研究結果顯示,民衆對於政府打擊炒房的各項作爲中,以「加重課徵囤房稅」最受肯定,其次爲「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發佈限購令」與「查處紅單」也有3~4成的得票率

不過,雖然民衆有所期待,但是行政院考量囤房稅可能會殃及無辜,甚至可能會造成租稅轉嫁效應、讓租屋租金負擔加劇,因而暫緩推動囤房稅。

▲行政院考量囤房稅可能會造成租稅轉嫁效應。(圖/業者提供)

囤房稅暫緩推動,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把焦點放在預售屋上,引發討論,尤其是預售屋換約交易,很有可能就會被課以45%、35%重稅,對預售屋市場衝擊最大。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表示,以後預售屋換約有交易就要繳稅,計算期間從民衆向建商買屋簽約日起算,到賣出簽約日,如果是在1年內交易,稅率爲45%。

買家買入預售屋之後,等到交屋,計算期間又重新起算,將由成屋不動產登記日起跳,如果要轉手交易,又要依新制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等於是把預售屋的換約交易、成屋交易一刀分,分次課稅

至於,如果有賣家買方協調,利用不實的買賣價,「高賣低報」例如買賣價1000萬元,卻用900萬元申報,差額100萬元現金交付,以規避繳稅,李怡慧也提醒,「賣方的售價就是買方的成本」如果爲了一點便宜配合,等到自己要賣出時,可能就得要繳更多稅金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只修房地合一稅,未修囤房稅,效果不大,「不管修法修得多嚴,你有人力稽查嗎?有辦法重罰,讓不守法的人怕嗎?如果沒有辦法查到,那現在的修法就只是紙老虎,宣示的效果大於實質的效果。」

▲預售屋交易課稅分析。(圖/業者提供)

臺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預售屋、紅單都還不算是正式的房地,過去並未列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若交易獲利依財產交易所得方式課稅,不過因稽查不易,多半是逃漏稅的黑洞

未來納入房地合一2.0後,只要短期內轉手出售有賺,都會面臨最高45%的重稅,可能比現行綜所稅最高課徵40%的稅率來的重,以獲利200萬元來估算,依持有期長短,應納稅額從30~90萬元不等,持有越久繳稅越少,而與舊有所得稅課徵相比,原本最高課徵40%,可能需繳納80萬元稅額,改制房地合一稅最高需繳納90萬元。

張旭嵐補充,新制規範在預售屋契約交易開始時就計算持有期,交屋後持有逾5年纔不會被課重稅,因此買預售屋的閉鎖期拉長到七年左右,這對自住族羣影響,不過置產族金錢時間成本墊高,必然影響近期預售市場交易。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地合一2.0將預售換約納入管制範圍,對於過去幾年投資氛圍越重的區域與產品影響越大,近年房價持續走揚的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地區,預售案難免有些投資客進場,若預售換約也納入房地合一稅,等於2年內預售換約也是房地合一稅45%稅率,交屋後則是用5年內35%~45%稅率,勢必讓預售投資降溫,一旦買氣追不上,一手供給量大、土地供給多的區域,須留意建商出現讓價求售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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