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後首波無預警稽查 預售屋違規率從9成降至4成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後,首波內政部聯合稽查報告出爐,違規率達43%。圖/本報資料照片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後,首波內政部聯合稽查報告出爐,違規率達43%。內政部長林右昌今(11)日指出,本次共稽查56個預售案場,查獲24個建案違規,較三年前首次稽查高達九成違規的慘況,明顯改善。
內政部在日前聯合行政院消保處、公平會、國稅局及全臺19個縣市政府,於雙十連假前夕,無預警發動中央地方預售屋聯合稽查。
2020年內政部辦理第一次聯合稽查,當時有高達九成的預售建案均違規;林右昌指出,本次聯合稽查爲今年7月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後首次辦理,共稽查56個預售屋建案銷售案場,初步發現24個建案違規,約佔全部建案四成。
內政部指出,稽查建案中有52個建案使用紅單(購屋預約單),依規定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或不利買方等事項,經查其中5個建案有違反規定情形,將按其違規紅單戶數每戶處15~100萬元。
另,依規定銷售預售屋業者在銷售前,應先將「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地方政府備查,這次稽查結果發現,有1個建案未報備查即進行銷售,將處3~15萬元。
此外,在本次稽查也初步發現,有3個建案業者疑似在廣告或銷售文件上有引人錯誤之虞,例如:平面配置圖廣告將管委會使用空間,違規變相作爲遊戲室、健身房、瑜珈室等公共設施使用,將由縣市政府依規定程序移送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查處。
在代銷業管理規定部分,本次稽查發現有1個建案代銷業者「未置專任經紀人」,另有1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中未註明業者名稱」,將開罰6~30萬元。
同時,也發現有15個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建築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
內政部提到,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新增「限制預售屋換約」之規定,經查未發現建案業者有協助買方違規辦理換約或廣告情形;而在「禁止不動產炒作」稽查項目中,56個抽驗案場也均未查獲有涉及炒作之具體事證。
從違規類型來看,以代銷業者違反「代銷業者須設置專任經紀人」等管理規定情形,達29.4%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