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漁工被虐待、扣薪!漁業署挨批窮忙後迴應:違法行爲絕不寬貸
▲聯盟指出,調查發現臺灣漁船上仍有薪資苛扣與超時工作等情形。(示意圖/綠色和平提供)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今(24日)召開「勞動部裝睡、漁業署窮忙」記者會,公佈一份調查報告發現臺灣漁船上仍有薪資苛扣與超時工作等情形。漁業署表示,該署雖非勞工主管機關,但會持續努力改善與保障外籍船員權益,對於違法行爲,一定依法核處,絕不寬貸。
聯盟中環境正義基金會(EJF)報告指稱62艘臺灣漁船被舉報有割鰭棄身、肢體暴力以及扣薪等問題(其中涉有非法漁業行爲者共35艘、涉有侵害人權行爲者共59艘)。漁業署說明,已分就非法漁業行爲與侵害人權行爲分別進行調查,目前均已持續透過國內外港口檢查及訪談等方式進行調查,一經確定相關違法行爲,立即裁罰,其中疑似涉有人口販運情事者,也移請地檢署偵辦。另該等漁船亦將列爲公海巡護登檢或進港後之優先檢查目標,以釐清是否有EJF所指控之情事。
▲▼外籍漁工透過影片說,自己被船長關在冷凍庫15分鐘。(圖/翻攝環境正義基金會EJF影片、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提供)
有關聯盟建議廢除境外聘僱迴歸勞動基準法部分,漁業署指出,除先落實「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之各項管理措施外,後續亦將滾動調整管理規範,以逐步縮短與勞基法的差距。至於加速實施漁業工作公約規範部分,該署表示,自106年起實施前揭管理辦法時,即已將漁業工作公約規範之工時、年齡等相關勞動條件予以納入。
此外,針對聯盟建議增加勞動及漁撈檢查員,並提升公海登檢頻率部分,漁業署表示,目前已派駐國外港口系我國漁船卸魚之主要港口,該等港口使用率涵蓋我漁船在國外卸魚次數之80%以上。由於國外港口派駐人員需港口國同意,將與外交部共同努力,持續向我國漁船頻繁進出之港口國爭取派駐專人執檢的機會。
▲漁業署強調,對於違法行爲,一定依法核處,絕不寬貸。(示意圖/綠色和平提供)
另外,有關聯盟建議提升觀察員覆蓋率,加速電子監測系統發展,漁業署指出,近年我國遠洋觀察員涵蓋率均達國際組織要求;至於電子觀察員部分,因各國際組織尚在研議階段,各國目前均在嘗試研發耐鹽、蓄電力強以及高解析度之機器中,該署亦正依據我國漁業特性需求投入相關研究中。
最後,有關聯盟建議成立跨部會聯合稽查小組共同打擊非法漁業及人口販運部分,漁業署強調,已與勞動部針對遠洋漁船返港,亦已會商同意各本權責事項進行檢查。該署重申,維護我國籍遠洋漁船外籍船員權益,一直是該署堅持的一貫立場,未來也將持續與NGO團體及漁業團體溝通,持續提升外籍船員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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