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陽臺,我的雅房
▲北市金門街一名屋主將陽臺隔成2坪大雅房,並以每個月5千元出租,引發網友熱議。(圖/視覺中國CFP/示意圖)
文/勞動黨
臺北室有一房東把兩坪的陽臺隔成一間「雅房」,月收5,000元房租,引起各大媒體爭相報導。
但可惜沒有一家媒體願意指出高房價、高租金下政府卻未保障人民居住權利,提供適當的「社會住宅」,這,纔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這幾年,「社會住宅」一詞在臺灣走紅,從總統到市長的政見都說要蓋社會住宅。社會住宅的目的,本來就是爲了提供中下階層一個付得起、適宜居住的空間。不是嗎?正因爲中下階層付得起的租金,與合宜居住空間的市場租金存在着落差,而社會住宅的目的,就是要解決這樣的落差。
但臺北市政府所提供的社會住宅套房,每間月租12,200元,可對於只能付得起5,000元房租的人來說,實在是「高攀」不上。奇怪的是,此新聞上盡各大媒體版面,然臺北市政府卻像與自己無關的樣子。這讓我們不禁想問:如果不能解決這樣的問題,蓋再多的社會住宅又有何用?
事實上這類問題也不僅止於臺北市,各地方的社會住宅都存在着差不多的問題。從中央到地方都在推社會住宅,難道只是爲了衝數量,以兌現政見上的數字而已?
高房價下,尤其臺北的超高房價,房租價格自然上升,而勞工薪資又沒有相對成長的情況之下,房東不敢貿然調漲房租,只好儘可能的把房子切成更小塊,分租給更多人,以追求高房價下的房租收益率。結果,低劣的居住環境(陽臺當雅房,已經到了用低劣都不足以形容的地步),最大的受害者當然低薪勞工、北上就業者與北上就學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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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勞動黨】臉書「怎麼辦」,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