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誤讀了房屋養老金制度

來源:證券日報

最近一段時間,房屋養老金的話題頻繁衝上熱搜榜,尤其是一些諸如“設立房屋養老金,業主又要掏錢”“這是變相的房地產稅”等言論的出現,更是引起了衆多居民的廣泛熱議。筆者認爲,這是對房屋養老金的誤讀。

房屋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和公共賬戶兩部分組成。其中,個人賬戶即爲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按現行規定執行。而對於引發輿論熱議的公共賬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司局負責人8月26日迴應稱,公共賬戶按照“取之於房、用之於房”“不增加個人負擔、不減損個人權益”的原則,由政府負責建立,從試點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財政補一點、土地出讓金歸集一些等方式籌集,目的是建立穩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資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額外繳費,不會增加個人負擔。

房屋養老金制度的提出,歸根結底在於加快構建全生命週期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此前披露的一項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中國城鎮既有房屋中建成年份超過30年的接近20%,意味着這些房屋將進入設計使用年限的中後期,該比例還將不斷增加,預計到2040年前後近80%的房屋將進入這個階段。房屋的老化不僅僅是數字上的房齡增長,還直接關係到居住者的安全與福祉。正如人要藉助養老金等資金渠道養老一樣,房地產邁入存量時代後,房屋也要想辦法提前謀劃其未來幾十年的“養老”工作。

從目前的制度來看,儘管自1998年起我國已建立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等方面,但隨着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加速老化,一方面,維修資金需求將逐年增加,特別是一些已開始進入“中老年”的房屋,未來有可能出現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以覆蓋房屋維護需求的局面;另一方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主要覆蓋普通商品住宅,自建房、老舊小區仍缺乏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而已有的專項資金也存在使用門檻高等問題。

筆者認爲,儘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明確被用於商品房的維修養護,但隨着我國城市更新行動的紮實推進,僅依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將難以滿足持續增加的維護改造需求,因此,亟需增量資金入場,這也是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補缺位的根本內因。無論是房屋養老金的個人賬戶還是公共賬戶,其目標均是爲了加強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即共同保障房屋全生命週期的安全。

從資金使用來看,目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明確,房屋養老金個人賬戶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房屋體檢和保險等支出。從公共賬戶的資金補給來說,筆者認爲,除了按一定比例計提項目土地出讓金、給予一定財政補貼外,未來,創設配套金融產品等或是重要探索方向。

目前,22個城市已經開始試點房屋養老金制度,並取得初步成效。未來,隨着這一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推廣,將有越來越多的“中老年”房屋增厚對抗時間流逝的底氣,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質量將得到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