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猥褻多名男生"案開審 被害學生稱其厚顏無恥
(原標題:男教師被控猥褻多名男生案開審:被告人稱受到暗示引誘,被害學生稱其“厚顏無恥”)
11月12日上午9點半,四川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備受關注的“男教師猥褻多名男生”案。
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樑崗在宜賓、成都等地擔任教師期間,對1名自己班級的學生和6名已經畢業的學生,分別在家中、酒店房間實施強制猥褻。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獲悉,庭審中,樑崗承認了檢方指控的3起猥褻他人的事實,但認爲自己不應受到刑事處罰。樑崗的律師爲其做了無罪辯護。檢方要求法院對樑崗從重判處,被害人代理律師則要求,對樑崗頂格判處15年有期徒刑。
▲11月12日,成都市成華區法院開庭審理樑崗強制猥褻案。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
安排學生到家做PPT實施猥褻
11月12日庭審中,成華檢方指控稱,被告人樑崗於2003年7月大學畢業後,在宜賓、成都兩所高中擔任教師期間,對7名被害者實施了猥褻。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檢方公訴內容發現,7名被害者中有6位被害者是樑崗在成都任教時的學生,一名是其在宜賓任教時的學生。相關猥褻行爲的發生時間均在2015年之後,樑崗的作案地點包括自己位於成都市成華區萬科路的家中和其在外地出差的酒店。
檢方指控中,樑崗涉嫌對一名自己所任教班級的學生劉勇(化名),從學校帶回家中實施了猥褻。
2016年10月,被告人樑崗讓自己班級的學生劉勇到其家中製作PPT,兩人到家後劉勇按照樑崗的安排洗澡、入住,樑崗與劉勇共同在次臥牀上睡覺。期間樑崗抱住劉勇對其實施了猥褻,劉勇兩次發現後均及時將樑崗的手推開,裹緊被子抱緊牀邊不敢入睡。第二天一早,樑崗和劉勇二人共同返回學校。因樑崗系劉勇的班主任、老師,劉勇在學校讀書期間,未將此事告訴他人,直到2020年4月底樑崗在網絡被舉報。
除了劉勇之外,檢方指控的其餘的6名被告人均爲樑崗曾經任教班級的學生,樑崗在畢業後對他們實施猥褻。
被害人之一的李滔,於2010年至2013年期間就讀於成都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樑崗系其高三的化學老師。2013年9月,李滔高中畢業後就讀於江蘇某大學。2016年春季一天,樑崗利用去蘇州授課機會,邀約李滔見面。
樑崗、李滔二人當晚見面後,先吃夜宵、聊天,後一起入住當地某酒店。酒店房間內,按照樑崗的提議,李滔和樑崗拼牀睡,李滔入睡之後,發現樑崗兩次試圖作出猥褻行爲,但李滔均表示抗拒。後來樑崗再次又鑽進李滔的被子試圖猥褻,但李滔將樑崗推出自己的被子。
2019年12月25日,李滔將這段經歷通過電子郵件向自己的高中母校進行了舉報,但未獲迴應。2020年4月,李滔在學校論壇上公佈了相關舉報內容,4月26日建立微信羣維權,5月5日向成都市成華區警方報案。
▲部分曾被樑崗猥褻的受害者向法院提出訴求。 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
辯稱受學生“引誘”不構成刑事犯罪
庭審中,樑崗承認對包括出庭指證的劉勇、以及2018年10月最早向警方報案的兩名被害人實施了猥褻。但樑崗辯稱自己的行爲不構成刑事處罰的必要條件,樑崗稱被害人對他進行了“暗示”,對其進行了“引誘”。
樑崗的兩位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表示,樑崗的行爲不夠成犯罪,情節輕微,應該受《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爲樑崗做了無罪辯護。
12日晚6點庭審結束後,上游新聞記者聯繫了樑崗的辯護律師程華朝。他確認了在當天庭審中爲樑崗作了無罪辯護,但對於案件的細節他不願意過多介紹,“我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被害者告訴上游新聞記者,截止目前,他們沒有收到來自於樑崗方面的任何形式道歉。
出庭指證樑崗的被害人劉勇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他在法庭上曾和樑崗進行了對質,“樑崗主要提出猥褻發生時間是在2017年4月,而非檢方指控的2016年10月,主要就是爲了避開我2017年2月成年這個重要時間點,而且他還居然污衊是我們七個受害者勾引他。”談到樑崗在法庭上的辯駁,劉勇用了一句“厚顏無恥”來形容。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檢方在起訴書中認爲樑崗存在對被害者附有特殊職責、到案後未如實供述罪行等情況,要求法院從重處罰。部分被害者委託的代理律師萬淼焱則當庭提出,要求法院認定樑崗構成強制猥褻罪,並頂格判處15年有期徒刑。
案件將擇日宣判。
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
此前報道
四川“高中名師猥褻男學生案”開庭 受害人:最大心願是當庭指證
來源: 上游新聞
11月11日,上游新聞記者獲悉,備受輿論關注的四川成都“高中名師猥褻男生案”將於11月12日在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成華區人民檢察院查明,犯罪嫌疑人樑崗於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市某知名中學北湖校區工作期間,對在校高中生、畢業後就讀大學的學生等七人實施了強制猥褻,檢方以強制猥褻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受害者之一的李滔(化名)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已於11月3日收到了成華區法院的出庭傳票,但因目前在國外留學,開庭時將不能到庭指控樑崗,“我提出的遠程出庭請求,被法院以案件是不公開審理爲由拒絕,我最大的心願就是作爲一名受害者,當庭指證樑崗。”
▲犯罪嫌疑人樑崗。圖片來源/瀘州一中網站
猥褻者曾被檢方不起訴
2020年4月,李滔和多位同學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對於自己曾經的老師樑崗的舉報信。李滔曾在成都某知名中學北湖校區就讀,樑崗是其高三時的化學老師。2013年,李滔高中畢業後前往江蘇讀大學。2016年春季的一天,樑崗前往江蘇授課,課餘時間聯繫了李滔一起吃飯,還邀請李滔到自己所住的酒店過夜。當晚,李滔遭到了樑崗包括撫摸敏感部位等在內的猥褻行爲。
李滔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自己在2019年底偶然得知,樑崗不僅對自己實施過猥褻行爲,還對同班的其他男生實施過類似行爲,於是他把自己的遭遇發到了學校論壇,隨即便有多位受害者聯繫李滔,他發現樑崗的行爲並非個案。李滔稱,自己也給學校負責人發過郵件投訴相關情況,但未獲迴應。今年4月,李滔和其他12名受害同學將遭遇樑崗猥褻的經歷發佈到了社交媒體,隨即引發了社會關注。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4月30日樑崗猥褻男學生一事被網絡曝光前,他就曾經因爲涉嫌強制猥褻罪被立案調查、移送起訴。2018年11月2日,樑崗因爲涉嫌強制猥褻罪,被成都市成華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成華分局取保候審。2019年11月4日,成華分局以強制猥褻罪,將樑崗審查起訴,同年11月28日,成華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樑崗取保候審,2020年1月20日,成華區人民檢察院對樑崗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今年4月底,樑崗被公開舉報涉嫌強制猥褻後,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分局於5月6日再次決定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對樑崗進行監視居住。5月22日,樑崗被成華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今年8月31日,成華區檢察院撤銷了原來對樑崗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將樑崗2018年牽涉的案件和今年查明的事實一同審查,並在9月4日以樑崗涉嫌強制猥褻罪向法院提出公訴。
▲李滔收到的成華法院出庭傳票。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法院拒絕受害者遠程作證
受害者之一的李滔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自己在11月3日收到了成華區人民法院的出庭傳票,他自己作爲舉報樑崗的受害者之一,非常希望能夠出庭指證,“我現在在國外留學,收到傳票之後就馬上和法院聯繫,看能不能在隔離等回國事宜上做一些特殊安排,11月12日開庭時能夠出庭指證,但法院說不能,我就又問能否遠程出庭作證。”
李滔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作爲在社交媒體上舉報樑崗的學生之一,看到了檢方的起訴書之後,認爲檢方在認定事實部分和自己所作的口供差距較大,沒有能夠反映出樑崗強制猥褻行爲的惡劣程度,所以自己非常希望能夠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出庭,指證樑崗的犯罪行爲,“但法院說案子是不公開審理,不能接受遠程視頻的方式來進行。”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信息顯示,成華區人民法院認爲,樑崗涉嫌強制猥褻一案涉及多人個人隱私,是不公開開庭審理案件,有別於其他案件,同時疫情期間的遠程開庭平臺僅限於提訊開庭,並非對刑事普通程序案件通過互聯網開庭。成華法院建議,李滔作爲案件受害人,如果因個人原因無法到庭,可以由代理人到庭替代行使訴訟權利,也可以通過書面形式提交相關意見。李滔認爲,成華區法院以案件不公開審理爲由拒絕自己遠程出庭作證,這根本說不通,“我作爲受害者向法院作證,也能簽署承諾文件不泄露庭審情況,這和案件公不公開有什麼關係?”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因李滔認爲出庭檢察官不能公正履行職務,還向成華區檢察院提出了出庭檢察官迴避申請,但目前已經被駁回。
對於即將進行的庭審,李滔表示,對於樑崗個人的懲罰他並不關心,案件的社會意義和警示作用非常重要,“判輕判重,對於我們受害者的意義已經並不是很大,希望通過案件能夠對於社會有一個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