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稱被導演韓某猥褻”續:警方對韓某行拘10日
(原標題:“網友稱被導演韓某猥褻”續:警方對韓某行拘10日)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的網友“昔央”報警稱被導演韓某猥褻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10月30日,網友“昔央”向澎湃新聞提供一份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遊區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寫道,現查明2020年9月25日晚在濟南市萊蕪區雪野街道辦事處韓某美術館宴會期間,韓某敬酒期間摟抱、親吻XX。以上事實有被害人的陳述、違法嫌疑人的陳述與申辯、視聽資料等證據證實。綜上,韓某猥褻的違法行爲成立。
網友“昔央”提供的警方《行政處罰決定書》。 來源:受訪者提供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遊區分局決定給予韓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執行期限爲10月26日到11月5日。
該《行政處罰決定書》蓋有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遊區分局公章,落款時間爲10月26日。
網友“昔央”告訴澎湃新聞,她於29日收到警方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昔央”稱,這些天她本人承受了太多的網絡暴力,甚至殃及到她的家人。
“昔央”的代理律師李瑩告訴澎湃新聞,此事給“昔央”帶來了一定傷害,警方作出的處罰決定書是她一路堅持下來的階段性勝利,但走出陰霾可能還需要挺長的時間。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9月27日,微博用戶“昔央”發微博稱,9月25日晚,其被韓某兩次以敬酒的名義實施猥褻。
“昔央”的微博主頁顯示,其微博認證身份是作家。其微博簡介爲:編劇,青年作家,媒體人。相關報道顯示,韓某系中國內地男導演、編劇、製片人,2018年4月,韓某執導的電影《狼》成功入圍戛納電影節中國電影榮譽獎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