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被一男大學生索要裸照並猥褻:涉事男生已被刑拘 學校稱正在處理

近日,上海一家長稱12歲女兒被華東理工一男生索要裸照隔空猥褻引關注。

17日,李女士(化名)告訴記者,女兒12歲患病休學在家,通過網絡認識對方,認識後對方多次向女兒索要裸照。李女士稱,4月12日,該男生約女兒出門並對其強制進行摟抱親吻,事後女兒情緒低落。

18日,記者從當地警方獲悉,涉事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調查中。華東理工大學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此事學校正在處理中。

此前報道

華東理工大學一學生向12歲女生索要裸照?校方迴應

5月14日,一網友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信息稱,華東理工大學的學生肖某向自己12歲的女兒索要裸照,並約其女兒出門。該網友稱,自己的女兒因患有抑鬱症一直休學在家,兩個人是通過網絡遊戲認識,而肖某在明知道自己女兒未成年且患病的情況下,仍多次向其索要裸照,目前,該網友已在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中山派出所報警。

網友稱有大學生向她女兒索要裸照

5月15日上午,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聯繫到華東理工大學黨委宣傳部,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稱,他們已經接到了這個信息,目前有專人在處理這個事情,其他的信息現在還不方便透露。

隨後,記者聯繫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中山派出所,對方工作人員稱,該警情應該是松江分局的一個部門受理的。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員稱電話裡不做回覆。

網友稱自己女兒剛滿12歲

《華東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四條規定,學生違反法律法規、教育部門及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學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如下紀律處分: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第十四條規定,通過語言、肢體行爲、文字、圖像、電子信息等方式騷擾、猥褻他人,威脅他人健康、安全或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該網友的社媒賬號已被禁止發佈作品

5月15日上午,上述網友的社交媒體賬號已被禁止發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