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放寬都更條例適用 約27萬戶合法建物可望受惠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加速都市更新整合。待立院三讀後,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內政部表示,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爲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恐有耐震不足的疑慮。

爲維護民衆居住安全品質及利於更新整合,內政部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鍼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

內政部表示,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劃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待三讀正式通過後,將可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蔘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達到提升建築物與民衆居住安全目標。

內政部表示,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修法推動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內政委員會在朝野立委無異議下通過初審,無需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