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容獎放寬 27萬戶受惠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放寬921大地震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照的建築也可適用容積獎勵認定。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見圖)表示,修法後主要影響都在雙北,預計全國約有8216棟可以適用。(劉宗龍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將擴大921大地震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照卻未完工的建物,同樣可適用容積獎勵。內政部表示,待草案三讀通過後,將可增加改建誘因,加速都市更新,預計有8216棟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內政委員會昨天首先處理《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案,提案人之一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111年房屋稅籍住宅類共有919萬戶,平均屋齡爲32年,其中超過30年屋齡的房屋就佔52.59%,約有480多萬戶,如何提高老舊房屋進行都更意願是當務之急。

她表示,我國在全面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是根據當時的法規規畫設計並據以興建,這些建築物並未適用921大地震後提高的建築耐震標準。但現行《都市更新條例》提供的容積獎勵,必須是在容積管制前「興建完成」的建物才能認定,導致這些建物重建的意願不高。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此次修法主要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但未能於管制前完成興建的建築物,放寬得適用原建築容積的獎勵,以加速鼓勵推動都市更新並降低致災風險。

內政部預計草案三讀後,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不包含違建),約27萬戶受惠。董建宏指出,根據統計,其中約2/3建築都在臺北市及新北市,因爲雙北是最早都市化的城市,修法可望鼓勵整體都更發展,保障住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強調,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此次推動修法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期盼朝野立委共同支持,早日完成三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