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者加重處罰 強制車險懲罰費加碼到3600元
▲強制汽車責任險的酒駕懲罰費將從2100元增加到3600元。(圖/記者遊鎧丞攝)
金管會今天(26日)宣佈,強制汽車責任險針對酒駕者將加重懲罰費,從原本的2100元,提高到3600元,且不設上限,預計明年3月1日起續保者就實施加費,期望能借此減少酒駕。
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目前依照強制車險規定,前1年有酒駕違規紀錄,每違規一次隔年保費要加費2100元,但從明年3月1日起續保者,也就是今年3月1日後有酒駕紀錄,明年3月1日後續保時就適用3600的懲罰費,每違規一次隔年保費加費3600元,且不設限次數。例如:當年度若違規3次,就是3600元乘以3次,隔年就要加費1萬0800元。
以目前自用小客車、車主25至30歲來看,強制車險男性每年保費1866元、女性1457元。根據保險局統計,從87年實施以來,截至2017年7月底止,總理賠及補償金額超過2379億元,目前汽車強制車險投保率99.32%,機車強制車險投保率爲80.86%,投保率都相當高。而從2014年3月開始至今年7月底,酒駕加費件數累計6萬7730件,其中當年度酒駕違規1次有6萬6320件、違規2次有1320件、違規3次有66件、違規4次有24件,目前最高紀錄是當年度酒駕違規4次。
蔡麗玲表示,酒駕在商業保險是不理賠的,但強制車險爲了對受害人補償,因此會理賠,但理賠後仍會向肇事者(被保險人)追償。提醒民衆,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報警處理,並記得取得車禍相關資料,以向產物保險公司申請強制車險理賠,如果事故汽車無法追查或未投保強制車險,受害人也可以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
▼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圖/記者戴瑞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