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加重處罰將上路 內湖警加強打擊「醉」犯

內湖警方在康樂隧道口等路段,加強執法取締酒駕。(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酒駕加重處罰新制即將於31日上路。(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酒駕加重處罰新制即將於31日上路。(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185-3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5-1條修正案,並將於3月31日施行,北市警內湖分局除加強宣導外,也透過執法持續打擊「醉」犯。

警方表示,相關修正重點包括:

一、刑法部分:

(一)酒駕有期徒刑3年,得併科罰金30萬元。

(二)10年內二度酒駕爲累犯。

(三)致人重傷,得併科罰金,初犯100萬、累犯200萬。

(四)致人死亡,得併科罰金,初犯200萬、累犯300萬。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

(一)初犯致重傷或致死,沒入車輛。

(二)10年內二度酒駕爲再犯,可公佈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三)同乘者連坐,罰6000元至1萬5000元。

(四)未依規定駕駛具酒精鎖車輛,罰6萬元至12萬元。

(五)未依規定使用酒精鎖裝置,罰1萬元至3萬元。

內湖分局統計,自今年1月1日至3月23日止,已取締酒駕交通違規共計69件,除提高易酒駕肇事時段、路段,及KTV、餐飲店等飲酒場所的周邊區域執法強度,也結合飲酒場所業者,宣導「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酒後代駕」等觀念,呼籲民衆切勿酒駕並應注意宿醉上路問題,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