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戰守則教賄選? 里長候選人兄弟被羈押禁見

臺南地檢署檢察黃榮加偵辦臺南市新化蔡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搜出由蔡男胞兄草擬賄選「教戰手冊」。(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黃榮加,偵辦臺南市新化區蔡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1票買1千元,檢方還搜出由蔡男胞兄草擬賄選「教戰手冊」,計有3張紙內容記載買票方式等,檢警調帶走蔡姓3兄弟及1里民,訊後候選人及里民無保請回;其胞兄和胞弟2人被認爲賄選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22日下午臺南地院裁定2人皆羈押禁見。

11月21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臺南市警新化分局、南檢辦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執行搜索2處,傳喚4人到案,扣得賄選「教戰手冊」3紙,認候選人之兄弟2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

臺南地檢署日前獲報臺南市新化區蔡姓里長候選人之兄弟,涉嫌以現金行賄選民情資,隨即由檢察官黃榮加指揮司法警察蒐證調查,於11月21日至候選人住處等執行搜索,傳喚蔡姓里長候選人及其兄弟、選民共4人到案,並扣押「教戰手冊」。檢察官訊問後,認里長候選人之兄弟,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行賄,2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事實及串證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並於22日被法院裁定獲准,蔡姓里長候選人及選民均請回。

新化區蔡姓里長候選人22日公開澄清,並指稱遭人惡意檢舉,檢警爲查賄績效惡意搜索,其大哥弟弟分別已80歲及70歲,年事已高,一個有心臟病,一個頭部受傷剛開過刀,身體都不好,檢警未查扣賄選證物,竟然就聲請羈押,明顯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蔡姓候選人表示檢警調21日下午5時許到他的住處搜查至晚上6時45分,並帶走他和兄弟共3人,哥哥是退休校長,平常住臺北,弟弟是糖廠課長退休,住臺中,因他選里長纔回來幫忙,檢警調在無搜索票的情況強行進入屋內,並威脅不讓進入,會讓他們更難看,大哥才同意讓對方進入。他說原本說要帶到新化分局偵訊,卻直接帶到臺南市調處及臺南地檢署偵訊,他因病身體不適,於22日凌晨才讓他返家。

蔡姓候選人說,3名檢舉證人當中,其中有1位曾到服務處借5千元未果疑挾怨報復,指稱他的弟弟在新化武德殿塞錢給他賄選,但指控時間點,其弟人在服務處,蔡強調如果買票被抓到無條件被關到死,都是被陷害。

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針對蔡姓候選人對外喊冤,質疑遭人惡意栽贓及檢方違法搜索等指控迴應指出系經被搜索人同意才進行搜索,檢方接獲賄選情資,會先過濾情資,查證其確實與否,更不可能不分青紅皁白違法查賄。全案將由檢察官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全部犯罪事實及有無其他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