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陳情回覆 提3公升汽油「焚燒立院」飄怪味!鷹眼警認出他
▲男子事後遭警方依縱火預備犯等罪嫌送辦。(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臺北市1日下午3時許,1名62歲江姓男子,因不滿司法不公,竟到加油站購買3桶各1公升的汽油,並放在包包內跑到立法院抗議,遭一旁警員認出曾經來陳抗過,成功將人攔下,取出包包內的油桶,阻止男子行爲。
▲男子事後遭警方依縱火預備犯等罪嫌送辦。(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警方調查,61歲的江男,因曾經向立法院陳情抗議法務部與地檢署吃案,但立院回覆此事已經查處過,將不再重複查處,江男子收到文書後相當不滿,所以纔會到加油站購買3公升汽油,並前往立法院企圖焚燒立法院。
警方發現江男後立即上前阻止,交手過程聞到汽油味,從他包包內起出3桶汽油桶、打火機等證物,當場將人、油分離,並請警方將江嫌帶回偵訊,訊後依恐嚇公衆安全、縱火預備犯等罪嫌送辦,警方呼籲,警方均尊重民衆意見之表達,惟仍應遵守法律規定,倘有任何違法情事,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