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深化財稅改革中的財政增收信號

新一輪財稅改革任務明晰,在當前財政收支緊平衡態勢下,釋放出適度增加財政收入信號。這從擴大預算收入範圍、相應稅種的改革、清理不規範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舉措中可以看出。

拓展預算收入範圍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在部署深化財稅改革時,在健全預算制度方面,首要提出健全預算制度,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把依託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績效評價制度,強化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和基本民生財力保障等。

近日,在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等主辦的解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線上論壇上,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馬光榮教授表示,上述改革既是預算完整性原則的基本要求,更是當前中國財政收入增長乏力、收支矛盾加大所必然應該採取的舉措。

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2024年上半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下降2.8%,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15.3%。

“儘管此前預算外收入不斷納入到預算賬本內,但目前仍有不少政府及部門的非稅收入,或者部門依靠國有資產獲得的部分收入沒有納入預算。另外國有企業種類多,國有資本收益也很多,目前也有部分未納入預算。在當前財政形勢下,應加強財政資源統籌改革。”馬光榮說。

那麼,如何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做大財政收入?

馬光榮認爲,核心是將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行政事業性資產進行有效盤活,資產清理、處置和盤活的收益要完整地納入預算。另外未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該覆蓋各種類型的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收益,而不僅限於國有獨資企業,應當還包括國有控股和全部的國有參股企業當中國有股份所對應的利潤收益部分。未來應該建立國有股份獲取收益、上繳收益的一個完整的制度化的體系。

根據財政部數據,2022年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額達59.8萬億元、負債總額12.4萬億元、淨資產47.4萬億元。2022年全國國有企業(不含金融企業)資產總額達339.5萬億元、負債總額218.6萬億元、國有資本權益94.7萬億元。2023年全國國有企業利潤總額約4.6萬億元。

事實上,當稅收增長乏力時,不少地方加大盤活存量資產資源來增收,這就體現在非稅收入保持較快增長。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非稅收入同比增長11.7%,遠高於稅收增速(-5.6%)。

馬光榮表示,上述《決定》強調了將政府信用獲取的收入也要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這主要是指依託政府信用的國有金融機構獲得的收入要納入政府預算,這當然包括銀行、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也包括中國人民銀行。未來加強這些國有收入的預算統籌,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還包括確定各種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資本收益上繳財政的比例,這個比例的高低要根據不同的行業、不同的企業來進行合理地確定。

今年一些地方在預算報告中,也提出將擴大國有資本收益應交利潤範圍,提高國企利潤上繳比例。

目前中國對國有全資企業(非金融)稅後利潤的收取比例主要分爲五類執行,其中菸草企業收取比例最高,爲25%;第二類爲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資源型企業,收取比例20%;第三類爲鋼鐵、運輸、電子等一般競爭型企業,收取比例15%;第四類爲軍工企業、中國郵政、中國國家鐵路集團等,收取比例10%;第五類爲政策性企業,免交當年應交利潤。

財政部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743.61億元,爲預算的125.9%,增長18.4%,這主要是地方加大資產處置力度,一次性產權轉讓收入增加。

稅制改革增收細節

上述《決定》在部署健全稅制改革時,首先提出要“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支持機制等。

馬光榮表示,數字經濟和一些新興服務業是近些年來經濟重要的增長點,也是重要的稅源增長點,而且可以預計未來數字經濟及其稅源所佔比重應該會進一步擴大。此次中央提出稅制結構與這些新業態發展相適應,一方面在稅制上要鼓勵它們的發展,但另一方面又要讓數字經濟的稅源擴大,來爲稅收增長提供相應基礎。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謝波峰教授在上述論壇上認爲,在數字經濟形成的新業態下,一些稅制要素適用存在困難,稅收管轄權存在爭議。稅收徵管對新業態的適應性和有效性也存在一定挑戰。另外新業態下收入分配公平方面問題、一些國家單方面開徵數字服務稅等帶來的國際稅收問題,也都需要稅制進行相關改革。

謝波峰認爲,根據數字經濟稅收不同問題,有不同思路,其中一個創新的思路是研究設計開徵數據稅、數字服務稅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嶽樹民教授在上述論壇上表示,中國目前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多,它對稅制的統一、公平乃至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形成挑戰,並對市場配置資源產生一些衝擊。因此中央要求規範稅收優惠政策。

馬光榮認爲,這次稅制改革中較少提到減稅降費,反而多次提到要規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稅收徵管改革,加上前述加強預算統籌等安排,不難發現這些都是在規範前提下、增加財政收入的舉措。

《決定》在稅制改革中,還要求健全直接稅體系,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範經營所得、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稅收政策,實行勞動性所得統一徵稅。

馬光榮分析,這次健全直接稅的改革方向是擴大直接稅收入規模。比如,個稅中勞動所得稅負相對比較重,而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的稅負相對較低,這不僅體現在稅率相對低,還體現在有大量優惠政策。此次中央提出規範經營所得、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稅收政策,未來改革方向是縮小勞動所得稅負和資本、勞動所得稅負的剪刀差,且資本和財產所得個稅徵管也有進一步加強餘地。

嶽樹民認爲,中央提出實行勞動所得統一徵稅,預計未來經營所得會被納入綜合所得。目前綜合所得中,與工資薪金不一樣,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會打折後計入綜合所得收入,徵稅制度不統一,未來爲了促進公平應進一步規範。

除此之外,《決定》還提出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爲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消費稅徵收環節從生產端後移至批發零售環節,由於批發零售環節價格顯然高於生產環節,此舉也有助於增加財政收入。而地方附加稅開徵,並授權地方確定具體稅率,也利好地方財政增收。

馬光榮表示,無論是提高直接稅規模,還是拓展地方稅收規模,這都是緩解財政收支矛盾逐漸加大的必要舉措。當然,在當前宏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有效社會需求還比較疲軟的外部環境下,要大幅度地調整稅制結構,增加直接稅,增加地方稅源,可能都需要結合宏觀經濟形勢來推進相關的改革,需要審時度勢,循序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