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制度下一步有哪些改革安排?財政部副部長解讀

7月31日,國新辦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的財稅體制改革,財政部副部長王東偉詳解三個要點。

消費稅改革分品目、分步驟穩妥實施

首先是拓展地方稅源。王東偉介紹,在現行規模較大的幾個稅種中,消費稅全部歸屬中央,主要在生產和進口環節徵收。下一步,考慮將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

對於具體實施安排,王東偉表示,將統籌考慮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稅收徵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驟穩妥實施,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

同時,爲拓展地方稅源,還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爲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此外,改革環境保護稅,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徵收範圍。

適當擴大地方稅權

第二點是適當擴大地方稅權。王東偉表示,近年來,在環境保護稅法、資源稅法、耕地佔用稅法等地方稅立法中,已賦予省級地方確定具體適用稅率、稅收減免等管理權限。今後,在中央統一立法和稅種開徵權的基礎上,探索研究在地方稅稅制要素確定以及具體實施上賦予地方更大自主權。

適當下沉部分非稅收入管理權限

此外,規範非稅收入管理。非稅收入主要歸屬地方,是地方財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王東偉表示,下一步考慮規範非稅收入管理,適當下沉部分非稅收入管理權限,由地方結合實際差別化管理。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此外,把依託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對於收費公路問題,將按照“受益者付費”原則,推動優化相關政策。

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王東偉表示,1994年分稅制改革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財稅體制不斷完善,逐步形成了現行地方稅體系,在保障地方政府財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着我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現行地方稅制度體系不夠完善、結構不盡合理、稅權配置不夠健全等問題日益突出。

下一步將全面貫徹落實三中全會《決定》部署任務,深化論證具體改革方案,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編輯 張磊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