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法改革:殘唐中央的挽救財政計劃

公元8世紀末,垂垂老矣的唐朝正從神壇快速跌落。儘管長安城內的天子仍受天下供奉,卻已沒法將抽稅觸角延伸至地方基層。以至於國庫空虛,常常處在入不敷出的糟糕境地。若聽任窘況長久持續,那麼中央權威的崩盤只是時間問題。

正因如此,忠於李氏的官員們寄出兩稅法改革,企圖用轟轟烈烈的全面貨幣化運動來重振財政。奈何終究是雙拳難敵四手,在各類反面勢力的抵制下悄然爛尾。

唐朝的租庸調稅制 源於此前的北朝和隋朝舊俗

早在王朝建立之初,李唐基本遵照北朝和隋朝舊俗,用今人很難理解的租庸調製獲得賦稅。簡而言之就是大部分收入來自實物供奉,貨幣僅僅起到輔助作用。其中:

租就是單位面積的田產收入,每年至少要繳納以小米爲主的二石穀物。

‌庸是徭役的代名詞,意味着個人每年要爲朝廷提供20天義務勞動。

調則爲手工產出,通常是絹、綿、布、麻等紡織品,可以在流通領域充當貨幣替代品。

義務勞動也是唐朝賦稅的一部分

從表面上看,這種機械且單調的小農式稅制,在強調男耕女織的時代並無任何不妥。若考慮到實物貢賦的汲取和物流成本,就能清楚其效率有多麼低下。即便沿途沒有遭遇任何損毀,也經常要付出好幾倍的徵收成本。等到需要投放實用,又必須將完全類似的過程重演一遍。

相比之下,貨幣在唐朝中前期的地位就更加尷尬。由於各類紡織品在支付領域大行其道,銅錢的發行數目始終難以追上經濟總量。隨之而來的“錢貴物輕”怪象,就是非常典型的流動性不足。雖然常以賞賜、交易和借貸手段投放出去,終究受限於使用場景偏少,容易被世家富戶們囤積儲藏。於是,廣袤的鄉村區域幾乎可以做到理論上與錢絕緣,嚴重阻礙帝國的經濟發展。僅僅是因爲產能自然增加,纔沒有在王朝的中前期釀成惡果。

唐朝的銅錢數量不足 使用場景也頗受限制

然而,過於稀有的銅錢流通,很快對脆弱的小農經濟構成衝擊。因爲錢的價值虛高、其他生產要素的估值過低,就會刺激出非常慘烈的土地兼併。那些地方豪強或公家白手套,往往可以用極低成本來收取田產。要麼本人親自下場經營,要麼將原主人變爲替自己勞作的佃戶,用數量效應抵消長期固定的徵稅成本。若是還能攀上宗親關係,便可一步到位的享受免稅待遇,成爲只進不出的頂級贏家。

另一方面,唐朝中前期的君主們熱衷於開疆拓土,前線可從朝鮮半島延伸至撒馬爾罕。但作爲服役人口基礎的府兵軍戶們,往往依託於額定份地收入,根本經不住如此漫長的頻繁外調。故而大批量破產逃亡,轉而尋求地方豪強的有償庇護。隨着皇帝決定以募兵制加之替代,投放出去的貨幣又爲土地惡性兼併創造出舒適溫牀。畢竟,有權招兵買馬的將領永遠是少數,而客死異鄉的士卒還有遺孀需要供養。

錢貴物輕 就是唐朝權貴們的剝削手段之一

公元755年,破壞力巨大的安史之亂突然爆發,唐朝中前期的表面繁華被徹底揭開傷疤。隨着內戰持續多年,包括幽燕、河東、中原和江淮在內的多個重要區域遭到破壞。除洛陽、揚州兩大商業城市衰退,廣袤的鄉村更是人口流失嚴重,支撐租庸調稅制的社會基礎消亡過半。雖然皇室還能保有巴蜀和江東的新興產糧區,卻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彌補鉅額損失。

更爲糟糕的是,地方藩鎮與士族地主集團乘勢崛起。這主要是因爲朝廷在平叛行動中的拙劣表現,動搖到部分藩鎮的忠誠度,推動其獨立自主傾向。而且士族階層本就在政治、經濟和文化領域佔據緊要地位,如今又積極同軍頭們建立聯繫,不願意再將自己撈取的好處乖乖上繳。最後是握有貨幣資源的商人羣體加盟,徹底將中央的影響力降至最低。運行多年的租庸調製,紛紛在這些強藩地界內自動瓦解。

安史之亂+藩鎮割據 嚴重破壞唐朝的中央稅基

支持兩稅法改革的唐德宗

面對困局,重返長安的李唐中央自然不願坐以待斃。他們起初採用拉幫結派、挑撥衝突的做法,希望逐步消除藩鎮割據的負面影響。結果還是受限於囊中羞澀,始終停留於小打小鬧的初級階段。任何新將領奉命前往地方主持工作,都必須在同流合污或捲鋪蓋滾蛋之間做抉擇。

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過去的租庸調稅制沒有廢黜,依舊在地方經濟中發揮舉足輕重作用。只不過以實物爲主的貢賦,無需再大批量轉運京畿,而是被就地截流後供本土士紳、官商、軍閥消費。事已至此,稅制改革就成爲當務之急。

殘存的租庸調製度 成爲限制唐朝財政復甦的絆腳石

公元780年,登基不久的唐德宗在宰相楊炎建議下推出兩稅法改革。簡單來說,就是不在將穀物、布匹等實物作爲徵稅載體,轉而要求以徵收金錢爲主,且每年開徵兩次。相比過去那種與人口綁定的租庸調,完全基於田產價值的額定模式無疑更加合理。朝廷不必再爲自耕農逃亡擔憂,吸納流民的豪強們則必須爲增產所得買單。

此外,兩稅法還有利於朝廷重新掌握財政主導權。因爲地方賦稅皆由貨幣替代實物,無限中將各類流通於民間的銅錢集中到自己手裡。然後重新鑄造爲面值更大或數量更多的新錢,人爲稀釋掉地方豪強們的財富積累。皇帝本人的腰桿子也硬朗起來,無需再爲府庫不足感到自慚形穢。副作用就是包括糧食在內的必需品漲價,形成“富人通縮、窮人通脹”的曠世奇觀。

兩稅法的核心 就是強化貨幣在流通流域的重要性

當然,李唐中央要長時間維持兩稅機制,就必須向流通領域投放充足貨幣。稍有遲疑就要重回“錢貴物輕”的大通縮狀態。於是,不得不將冒頭對準寺廟,用成堆收繳來的銅鐘、雕像融鑄新錢,與繼續吞噬流動性的士族富戶們形成對衝。同時,將清算出來的土地充當補充稅基,交由官府或藩鎮經營。至於被迫還俗的僧侶,則要繼續爲帝國的財政運轉提供勞力。雖規模不及後來的會昌滅佛運動,內核思維確實如出一轍。

最後,唐朝還秉持先前各代傳統,拒絕把真金白銀等貴金屬拿出來用於內部流通。無論是走絲綢之路抵達長安的中亞商賈,還是駕船登陸廣州的南洋海商,都必須到官方制定的機構兌換銅錢,否則就沒法把生意推廣至洛陽或洪州。因爲交通要隘往往很容易吸引到人口羣聚,他們的勞動所得勢必以銅錢爲主,算是在無限中將使用貨幣交換的理念擴散出去。

各路外商來唐 都必須兌換銅錢進行貿易

兩稅法的確讓唐朝有了中興氣象

平心而論,自兩稅法獲得全面推廣後,唐朝的中央財政的確大爲好轉。前後幾代皇帝能以經濟優勢壓制藩鎮,使對方無論如何都不敢有取而代之野心。然而,蒙受損失的豪強富戶們都不是傻子,很清楚改革的殺豬刀就是對準自己。他們利用與藩鎮軍閥合作關係,採取一系列相應的仿製手段。

首先就是利用自己在朝中的人脈,不斷催促皇帝恢復舊制。這是由於入朝爲官的士大夫們往往就來自地方,甚至能長期獲得本鄉父老的持續孝敬。以至於經常用物價上漲爲藉口,強調“祖宗之法不可輕易變動”。或是針對楊炎等改革派標杆,不斷刁難其存有收賄等不法行徑,迫使皇帝將他們貶官流放。乃至策動京畿周圍的小軍閥叛變,以武力脅迫君主收回決定。結果,這些頂層鬥爭都以失敗告終,朝廷仍然我行我素的享用銅錢收割成果。

兩稅法遭到幾乎整個精英階層的聯手抵制

其次,地方藩鎮會利用自己在轄區內的獨斷專權,發行各自版本的銅錢。他們一面將中央貨幣儲藏起來,只用於向朝廷直屬區域的集中投放。同時還縱容假幣氾濫,用大量添加錫的廢錢攪亂價格。接着誘導本地居民必須自己私鑄的銅錢交易、納稅,絲毫不給外人滲透空間。受此影響,過量廉價銅錢開始在朝廷直轄的州縣氾濫,釀成慘不忍睹的惡性通脹。反過來,又加深藩鎮人口對中央貨幣的不信任,可謂殺人誅心的一石二鳥之策。

最終,影響深遠的兩稅法改革持續不過三十栽,就被身心俱疲的唐德宗下令廢止。然而,原先維繫租庸調製度的社會基礎已完全消失,仰仗實物稅的結果就是財政愈發吃緊。爲此,李唐中央繼續濫伐銅錢,頂着通脹壓力苦苦支撐,企圖完美借用雙軌制的漏洞牟利。以至於天怒人怨,被包括藩鎮、士紳、百姓在內的所有人拋棄......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