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日女大生井口真理子來臺遭分屍殺害!兇手關28年 家屬拒假釋:誰放誰負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3歲日本女大生井口真理子29年前來臺遇害,震驚臺日。兇手計程車司機劉學強求歡被拒,以十字弓殘忍殺害分屍,且死者頭顱至今未找到。而劉被判無期徒刑定讞,至今已服刑近28年,因犯案當時適用假釋舊法,早已符合假釋門檻;但家屬堅決反對讓劉假釋,並說「誰放誰負責。」
▲井口真理子1990年來臺遊玩,未料竟魂斷異鄉。(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1990年4月2日,東京御茶水女子大學四年級學生井口真理子獨自來臺自助旅行,3日在臺北市,4日南下臺南結識一名李姓男子,當晚住在李家。李男5、6日陪井口逛臺南市區,7日上午陪她到臺南車站搭復興號往高雄。井口當天中午出了高雄車站剪票口後,從此行蹤成謎。
井口真理子分別在同月4日和7日上午都寄信給日本家人,原本預定18日搭聯合航空828號班機回國,但卻沒有,也無人取消預定機位。真理子的媽媽井口久子25日來臺尋女,由日本交流協會陪同向警政署報案。
▼死者母親井口久子不敢相信女兒遇害。(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因李男陪井口真理子游臺南,而被專案小組視爲重要關係人,不過,他的說詞和行蹤都交代得很詳細。直到同年7月7日,警方接獲線報,指井口被殺害,埋屍在當時臺南縣新市鄉的公墓,但警方遍尋無所獲;一直到10月,專案小組再根據線報,約談住在高雄市小港區的計程車司機劉學強,但他供詞反覆且精神不穩定。
一直到井口真理子失蹤快一年,1991年3月4日,警方再根據可靠線報,認爲劉學強涉有重嫌。劉被捕後坦承犯案,他在自白書表示,1990年4月7日在高雄車站前的建國三路騎樓搭訕井口真理子,得知她想找住處,便騎機車把她帶回住處,之後也帶她到高雄市區遊玩。
劉學強供稱,8日清晨,他以十字弓朝井口真理子頭部射了4箭,並把她的頭砍下後放入塑膠袋,屍體以牀單包裹,與作案時的血衣、十字弓、井口的揹包等分散不同地點丟棄,並淋汽油焚屍。
至於棄屍地點,劉學強一直有不同供詞,3月7日,他終於坦承棄屍在臺南市崇明十三街一處空地,頭顱丟在南門街附近的垃圾子車。同月9日,專案小組在一處被砍掉的大樹樹根下,挖出100多塊屍骨,都送到臺北鑑定;而頭顱因被運到當時的臺南縣仁德鄉垃圾掩埋場,由於掩埋場面積龐大,加上過了一年時間,因此放棄開挖。屍骨經知名法醫楊日松、國際刑事專家李昌鈺等鑑識後,確定就是井口。
1993年5月3日,井口真理子的遺骨在臺火化,由母親帶回日本。另一方面,專案小組認定劉學強是意圖非禮井口遭拒,怒而趁她熟睡時殺害,並在井口死後性侵。同年11月24日,高雄地院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判劉死刑,但因劉符合精神異常減刑條件,減爲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後三審定讞,現在宜蘭監獄獨居房服刑。
但事後承辦員警無意中發現,劉學強的計程車車牌「034-4498」早就透露玄機,「034」代表3月4日,是劉被捕的日子;「4498」諧音「死死9號8號」,警方在8日查獲棄屍地點,在9日挖出骨骸。
《自由時報》報導,由於劉學強是在1990年犯案,適用假釋舊法,服刑滿10年可聲請假釋,如今劉已關近28年,早已符合假釋門檻。獄方評估劉在獄中的各項表現,認爲他可假釋,因此詢問家屬是否提供「入住同意書」,好安排出獄後的保護管束事宜。但家人根本不想劉假釋,強調「誰放誰負責。」
對此,相關單位一度討論是否尋求司改會或法扶基金會的協助,不過,至今仍無定論。後來無期徒刑假釋年限從10年延長爲15年,現行新法則是要關25年才能聲請,且要經過假釋審查委員會的審議才能過關。
▼劉學強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現在宜蘭監獄獨居房服刑。(圖/資料照/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