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郭石城》戳破廢死迷思
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遭梁姓兇嫌性侵勒斃,受害家屬昨透過律師表示,若臺灣不能對兇手處以極刑,將透過馬國司法程式爭取引渡罪犯。(中時資料照)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遭樑育志殺害案,鍾女父親日前在馬國直接引用蔡英文總統給家屬的慰問信,證明鍾女遇害是我政府疏忽所致,要求國賠且2爲兇嫌判極刑,不判死將爭取引渡。鍾父的沉痛呼籲,內心之悲憤非局外人能體會,這件國際矚目命案足以戳破國人廢死迷思。
廢死運動近年成爲國際人權運動指標,去年在聯合國大會上,多達121國支持暫停執行死刑決議案,另有35國反對、32國棄權。馬來西亞與我國一樣都有死刑,兩個國家近年都在國際廢死運動潮流中,司法改革慢慢朝廢除死刑爲最終目標。
馬來西亞法定死刑可分爲刑罰唯一死刑,和作爲最高刑罰的死刑兩種,類似樑育志預謀謀殺且先性侵再殺人罪刑,就足以構成唯一死刑罪;反觀我國《刑法》第271條雖明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近年因綠營支持廢死者發揮實質影響力,連司改國是會議都避談死刑存廢,致殺人罪判死刑個案愈來愈少。
蔡英文總統執政4年多來,雖沒有公開宣示廢死,廢死幾乎成了司法界潛規則,殺人判死刑難、執行死刑更難。這4年多期間法務部只執行2名死刑犯,迄今還有39名死刑犯待執行。這些死囚的司法救濟途徑大都已走完,卻因政府未依法執行,造成被害人家屬苦痛,死囚也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同樣飽受煎熬。
鍾女父親深諳我國廢死聲浪比馬國高漲,即使馬來西亞與臺灣沒有簽訂引渡協議,且樑育志是中華民國國民在臺灣犯罪,我國具司法管轄權,依法絕不可能讓馬國引渡樑嫌受審,鍾父依然悲痛與律師召開記者會,公開提出3項訴訟及國賠,同時要求對樑嫌處以極刑,否則將援引馬來西亞法律程序引渡。
鍾女父親的公開喊話,最能感同身受的應是小燈泡媽媽、時力立委王婉諭。小燈泡案震驚全國,訴訟期間王婉諭從不遮掩其挺廢死立場,但在高院更一審最後辯論時,忍不住淚崩法庭,以身爲受害女童媽媽心情,公開請求法官判處兇嫌王景玉死刑,最後王嫌仍以曾罹患精神疾病爲由,無期徒刑定讞逃過一死。
王婉諭會淚崩請求判處極刑,就是爲避免兇手再犯,讓其他小孩平安長大;女大生鍾父心情何嘗不是這樣,爲避免未來其他女大生受害,鍾父的隔海呼籲是何等的沉重。
司法獨立是審判核心,任何人都不能干預,但女大生命案重創我國形象,臺南市長黃偉哲在議會答詢時明確指出,他個人主張樑育志應該要判死刑,並加碼錶示39名死刑犯應趕快執行。
司法官尊崇的正義女神,是法律基礎的公正道德象徵,女神手持的劍是懲奸除惡的制裁之力,而天平則代表公正的審判。面對鍾父隔海訴求判處樑育志死刑,長期支持廢死的蔡英文總統及廢死推動者,是否也應將心比心,如果被害人是你的至親,「依法判決、執行」應是最公正的審判!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