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郭石城》司法氣虛何以服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中天電視臺的假處分聲請,理由遭網友砲轟。(中時資料照)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駁回中天電視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爲表慎重由發言人行政庭長程怡怡召開記者會。北高行用意雖良善,裁定理由很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補充說明,發言人更成了結結巴巴讀稿機,司法氣虛荏弱模樣,國人如何相信司法?
假處分案由受命法官陳雪玉、審判長許麗華及陪席法官孫萍萍組成合議庭,經評議裁定的最大謬誤,直指NCC處分不會對中天造成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因合議庭竟聯想中天還有綜合臺及娛樂臺等其他頻道,難道不清楚52臺新聞頻道只要一退出,就無回覆之可能?
記者會由程怡怡生澀唸完駁回理由,不但沒有彰顯司法獨立審判精神、更遑論觸及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疇。這樣的裁定內容不用半天就可以寫出來,北高行卻拖了一個多禮拜,難怪程怡怡幾近「落荒而逃」的離開記者會。
記者會結束前有3位記者發問,不論具體內容妥適與否,發言人都有明確釋疑之必要。只見程怡怡機械式重複「涉及到具體個案,我們無從迴應,還是看裁定書的具體理由。」期間還4度「這個…」語頓,支支吾吾迴應後,轉頭就由法警護着閃人。
以前曾幫司訓所(司法官學院前身)學員講授新聞實務,強調與記者打交道只有一個重點,基於保密不必知無不言,但一定要坦坦蕩蕩,因司法威信是靠點點滴滴的累積。北高行這場溝通不良記者會,顯然程怡怡庭長是被趕鴨子上架,反而徒增民衆疑慮。
看完記者會不禁聯想1997年治安史最震撼的白曉燕遭綁架勒贖案,隔年板橋地方法院針對主嫌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宣判無罪,且當庭釋放。宣判當天審判長陳興邦爲了向社會大衆說明無罪理由,親自上陣舉行將近兩小時的記者說明會,攤開了所有公開審理事證。
該場記者會我瞪大眼豎直耳朵,一直無法相信所聽到的說明,當場也針對自白部分提出質疑,因自白雖不能當唯一證據,張志輝自白了十多次都坦承犯案,只有一次否認,最後因張供述遭調查員刑求,自白都成廢紙。
該案調查員我採訪過,直覺他們沒必要刑求逼供,而陳興邦法官有虔誠宗教信仰,我對其人品及法學素養至爲敬仰,最後我被陳興邦的坦坦蕩蕩說服了,只是理性雖相信其形塑的心證、感性仍認定張涉案。
該案到了高院反覆更審,無期與無罪交替宣判,最後認定張志輝涉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白案纏訟期間,張志輝又另涉殺死邱姓女友案,一條無辜生命跟着陪葬。
事過境遷,不知已退休的陳興邦法官回想本案,是否依然堅持罪疑唯輕大膽判無罪?至少同樣記者會場景、同樣具高度大無畏的法官,理性上還是會讓我相信司法,而不是像中天假處分案合議庭3位法官,躲在「法官不語」屏障後,偷偷看着行政庭長出糗模樣,傷害的不只是中天,重創的是司法威信!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