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送夜唱喝茫女友人返家卻脫褲硬上 因這些原因獲緩刑
涂姓男子去年元月間某晚與女友人,約了女友人姊姊及謝姓男友至桃園市區某KTV飲酒,凌晨4人結束歡唱後,塗、謝分別將姊妹倆各自送回龜山區租屋處後,塗男藉機留宿,清晨見女友人倒在沙發不醒人事趁機脫褲硬上,她事後傳訊對外求救,檢警調查時,無前科的塗賠錢換和解,桃園地院審結,將塗男依乘機性交罪,處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期間交付管束,判決確定起1年內,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事實指出,塗男與女友人A女是朋友關係,2023年1月19日晚間2人約了A女的姊姊及姊姊的謝姓男友4人到桃園市桃園區好樂迪KTV飲酒唱歌,直到翌日清晨才結束,由塗、謝2男分別將A女及A姊送回2人各自位於桃園市龜山區的租屋處,塗男並藉機留宿。
2023年1月20日清晨6點,塗男起牀如廁後,看到因酒後無力動彈而躺臥在在客廳沙發上的A女,認爲A女因不勝酒力而昏睡,竟乘她不知且不能抗拒之際,將A女扒光脫褲硬上,乘機性侵得逞,酒醉昏睡的A女直到53分鐘後才逐漸恢復氣力並清醒,發現自己一絲不掛躺在沙發,立刻傳送訊息向姊姊的謝姓男友求援,家人得知協助報警處理。
法院調查時,塗男於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也與被害人A女於警詢、偵查中證述情節大致相符,並有A女與案外人謝姓男子間的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還有涂姓被告透過Messenger及LINE向A女姊姊說明與道歉等文字訊息的對話紀錄,認爲涂姓被告的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
法官審酌,被告塗男爲滿足一己之性慾,藉A女不能且不知抗拒之際,對A女爲性交行爲,漠視A女的性自主權,其所爲不當,應予非難,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暨斟酌塗男已與A女達成和解,足見他確有悔意,且塗未有任何經法院論罪科刑紀錄,堪認素行尚佳,同時考量A女對此案意見,認被告經此教訓,日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量處如主文之刑,宣告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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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姓男子趁女性友人酒醉昏睡之際脫褲性侵,桃園地院審結,將塗男依乘機性交罪,處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期間交付管束,判決確定後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