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喝醉系館內遭同學脫光硬上!他急付「200萬」賠償換緩刑

女大生喝醉系館內遭同學脫光硬上!他急付「200萬」賠償換緩刑。(圖:shutterstock/達志)

北部一名陳姓男大生於2023年6月邀約女同學小美在系館地下儲物室喝酒,未料女方卻泥醉,陳男見有機可乘,竟脫光她衣物後性侵,小美在過程中驚醒,嚇得推開陳男,並打電話給同學求救。法院審理後,因陳男賠償小美200萬,也獲得她同意不予追究,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陳姓男大生於民國112 年6 月某日,邀約女同學小美一起在系館內地下儲物室喝酒聊天,到了凌晨2 時、3 時許,小美因飲酒過量意識不清、陷入沈睡,竟趁她酒醉無法反抗之際,將她衣物脫去後性侵。

小美在沉睡中因爲驚覺似乎有人壓在身上,過程中醒來發覺有異,動手推開陳男,並立刻打電話給共同之友人,有人立刻要求陳男將小美送到友人住處。事後小美前往醫院驗傷報案。

陳男辯護律師向法官求情表示,陳男坦承犯行,且已與女方達成和解,雙方約定對本案不予追究,且陳男無前科,又是在學學生,惡性並非重大,應認有情輕法重之處,應予以憫恕。

法官審理後認定,審酌陳男爲滿足一己性慾,利用女方酒醉不能、不知抗拒之際乘機性交,漠視他人之身體及性自主權,戕害女方身心,造成精神上難以磨滅之陰影,考量陳男坦認犯行,已與女方達成民事和解,並按期給付賠償款項,女方也表示不再追究,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