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新論】疫情下的社會治理需要用好內生和自發的力量
編者按:爲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把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爲治理效能,中央網信辦與光明日報社共同組織“實踐新論”網上理論傳播專欄,陸續在光明網推出系列理論稿件和新媒體作品,解析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內在邏輯,敬請關注。
新冠肺炎疫情無疑是對地方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檢驗。與2003年的非典疫情相比,中國社會已發生深刻變化:高鐵和私家車普及加快了人員大規模自由流動,移動互聯網加大了突發事件輿情應對的複雜性,城鎮化加深了疫情對各行各業的影響。在風險社會理論看來,以大工業生產爲標誌的現代化進程打破了社會自然演進規律,提速了社會重組步伐,不斷製造出系統性、制度化的風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疫情防控不只是醫藥衛生問題,而是全方位的工作,各項工作都要爲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支持。作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之一的社會建設,其本質是通過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等外部干預,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結構性不匹配,因此其應該也能夠在疫情防控中有所作爲。
社會建設可以通俗地理解爲建設社會,具體包括民生保障和社會治理兩大範疇。社會建設的首要問題,是在目標和理念上明晰我們要建設什麼樣的社會。計劃時代的國家社會高度一元化,具有強大和高效的動員能力,但社會自主性不足。西方國家的社會看起來獨立和強大,但容易帶來失序和高昂成本。經歷了長期市場經濟和社會組織方式變化,我國社會的資源、人才、信息都高度繁榮且離散分佈,社會網絡也極爲複雜,已經無法由單一主體用傳統方式加以控制。具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部門不可能也沒必要包攬風險研判、疫情發佈、應急響應、救災操作的全鏈條工作。因此,我們需要一個兼具活力和秩序的社會,亟需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的社會治理,這是真正內生、自發的力量,並已經在疫情防控中得到證實。
例如,合理的自媒體輿論監督可以提升地方政府公開透明度,不至於疫情擴散後被動應對;又如,各自爲政的封路斷路,可能抑制社會自救和志願幫扶;還如,社會專業力量有序參與捐贈物資物流,能夠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民間力量拓展海外渠道籌集物資所彰顯的效率,等等。如何共同建設美好和諧社會,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作爲根本制度顯著優勢必須解決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命題。
目標決定結構,結構緊隨目標,這是戰略管理的基本觀點。美好社會建設在根本上要優化社會結構。馬克思主義認爲,人的現實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制度化的社會關係和社會制度,共同組成社會結構。社會結構帶來不同社會成員角色的權力分佈差異,進而決定了特定羣體的需求、心態、行爲和所面臨的風險。在常態下,社會結構漸進持續地發揮作用。作爲突發事件的重大疫情會放大社會結構的利弊,提高了一些羣體的風險脆弱性。於是收入的高低、職業的不同、家庭的組成、居住的社區、城鄉的差異,這些都可能影響人們在疫情面前暴露的風險及其實際危害。如果公共衛生服務制度和基礎設施投入無法有針對性地匹配這些結構性因素,單純依靠疫情發生後的運動式補充,其效果可想而知。我們在實踐中看到一些地方醫療資源嚴重不足,一些居民社區的疫情堪憂,農村疫情防控形勢尤爲嚴峻,究其原因有技術性層面的,更有政策性的。甚至可以進一步推測,餐飲、出租車、娛樂等服務行業羣體的經濟效益受疫情直接衝擊,具有潛在社會不穩定因素,地方政府需要提前研判風險並採取精細化幫扶措施。
在社會學看來,無數個體行爲和社會關係組成了結構,結構又作爲一種無形的力量反過來塑造人的特定行爲。我們在疫情防控中看到一些無奈的現象:有對疫情盲目樂觀的,也有過度恐慌的;有前期疏於防範的,也有後期過度反應的;不同社交媒體羣所表現出來的心態也完全不同……這些行爲都呈現一定的羣體和規律性,其背後可能是醫療保障體系的差異,也可能是教育水平和科學素養的不同,還可能是社會矛盾的宣泄。理性看待和有效引導微觀個體的行爲,需要從宏觀結構入手,並輔之以智慧城市等科技支撐。
目標決定結構,結構塑造行爲,這是社會建設的學理邏輯,也是決策的理論依託。在黨的統一領導下,構建國家能力和社會建設“雙強”的格局,不是應該,而是必須。期待以此次危機爲契機,真正高度重視和深入思考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社會建設,將我國社會制度的顯著優勢轉變爲公共衛生治理的具體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