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曆紙「包50萬現金」放車上!意圖行賄第三河川局長 南投縣前議員遭判刑

南投縣議員維華爆發行賄醜聞。(資料照/記者張弘昌攝)

記者莊智勝/南投報導

南投縣議員張維華(南投市、名間選區)4月才爲了照顧癌父而請辭,不料今卻爆出行賄醜聞。檢方調查,張維華爲了獲得土地徵收高額補償費用,以日曆紙包現金50萬元,行賄第三河川局長人傑;楊發現車內多出大筆現金及禮盒後,立即撥打電話向張維華表示拒絕,並將證物交至政風室。南投地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判處張有期徒刑4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0萬元。

張維華畢業普渡大學電機電腦系,投入政壇前曾是美國矽谷科技新貴,回臺後積極創業,最後爲了貢獻國家,選擇投身政治,並當選南投縣議員。不料今年4月,因高齡8旬的父親張經魁罹癌,張維華無暇分心做好選民服務工作,幾經考量後決定請辭議員一職;事隔2個多月,張維華竟爆出行賄醜聞,還遭南投地院判刑。

判決書指出,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負責綜理及指揮監督大安溪大甲溪烏溪等河川流域水利工程調查;張維華因自己與母親名下土地未被納入「北勢堤防延長段徵收範圍」,爲了領取高額土地徵收補償費,張維華107年1月、2月三度致電局長楊人傑,並邀請他到中興服務處會面,商討水利工程之土地徵收相關事宜

待2人會談結束後,楊人傑告辭並駕駛自小客車離開,不料返家後竟發現張維華趁隙將包有50萬元現金的日曆紙、蜆精茶葉禮盒等物放入座車內。楊人傑不願違背職務,當晚即撥打電話回絕張維華要求,並於翌日將證物移交政風室,全案因此曝光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張維華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請辭議員職務,後無再犯之虞,念其因一時失慮至罹刑典,日後當能知所警惕,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爲行求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0萬元,以啓自新。

▼張維華以日曆紙包50萬現金,意圖行賄第三河川局局長。(圖/翻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