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案涉賄2600萬 雲縣議長議員遭聲押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議員王又民(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議員黃文祥(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議員許留賓(中央社)

達德前董座王雲怡(本報資料照片)

達德風電收賄案偵辦簡表

繼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傳出疑與光電利益有關,達德能源集團在雲林開發風電,也驚傳雲林縣議長、議員涉收賄2600萬元!雲林地檢署歷經長期蒐證,本月8日同步對達德集團暨旗下包商、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及3名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住處及服務處等共21處地點執行搜索。至昨晚截稿,許留賓、黃文祥各以30萬元交保;沈宗隆、王又民遭檢方聲請羈押,仍由法院裁定中。

雲檢偵辦達德集團、雲林縣議長及議員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扣得手機、現金、簿冊及相關資料,通知達德集團前董事長王雲怡(現爲天豐新能源董事長)、雲林辦公室執行長潘正綱及曾姓、廖姓高階主管與相關員工,以及涉案議長、議員及助理、雲林縣政府公務員,共計27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爲涉案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商業會計法》等嫌疑重大,其中王雲怡與曾姓、廖姓主管及縣議員許留賓、黃文祥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100萬、15萬、20萬、30萬、30萬元交保。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王的遊姓助理與遊胞妹、達德潘正綱及鍾姓包商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昨晚裁定潘收押、遊無保請回、遊胞妹6萬元交保。

雲檢表示,達德集團2020年間開始在雲林設置允能風電場,但因地方人士、部分縣議員反對,向雲林縣政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也不順利,達德爲排除困難,尋求議長、議員支持,涉嫌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交付、收受共計2600餘萬元賄款。議長及涉案3名議員涉嫌利用議員具質詢、監督雲林縣府權力,施壓縣府官員,甚至修改自治條例法規,以期達德取得相關建造、使照。

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都是國民黨籍,王是議會次團「民意政團」總召;無黨籍黃文祥爲「誠信聯盟」總召;許留賓曾是民進黨員,現爲無黨籍。

辦案人員指出,達德行賄對象不分藍綠,只要能幫忙的議員都嘗試接觸,先透過白手套確定行賄金額,再把賄款加入工程款內;此手法原不易追查,但檢調發現工程追加金額與工程現況不成比例,進一步追查通聯、帳冊等,涉案人才坦承行賄與收賄。檢方說,白手套包括縣議員助理、達德員工及其親屬,範圍相當廣泛,將持續擴大偵辦。

沈宗隆之妻李安倩昨說,王又民2020年間曾帶達德代表來請託,但沈宗隆根本沒答應也沒幫忙,卻被無端捲入,希望檢方釐清事實。

針對達德風電爆發弊案,經濟部昨說,尊重司法,因達德已把離岸風電部門轉給天豐新能源,允能風電場一期、二期工程進度應不受影響。天豐新能源則迴應,目前正和當局合作調查,進一步釐清前,公司無評論。雲林縣府則說尊重司法絕不護短,會全力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