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檔全開罰!稽查違規保母 意外查獲女兒無照收託10幼兒

臺南社會稽查違規保母,意外查獲其女兒竟也無照收託10名幼兒。(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日前接獲民衆檢舉,在善化區查獲未辦理登記的保母違規收託2歲以下幼童,立即依兒權法對該保母罰6千元罰款並命其限期改善,但稽查時竟發現違規保母之王姓女兒在自宅違規收託10名兩歲以下幼童,當場開出6萬元罰單,除命其1個月內改善,也各別通知家長,保母非法無照收託的情事

社會局指出,當時在調查該違規保母時,社工發現到場關心違規保母的王姓女兒過去也曾有無照收託遭社會局裁罰紀錄,社工不動聲色,2月22日清晨6時多,前往王女住家附近站崗,果然發現有幼童送託,社會局長黃志中立即指派顏靚殷副局長當天下午帶隊前往稽查,查獲王女在自宅違規收託10名2歲以下幼童,當場開出6萬元罰單,除命其1個月內改善,也各別通知家長,保母非法無照收託的情事。

社會局指出,社會局特別安排在家長下班接回時間進行稽查,分別跟家長說明王姓保母是未登記保母。經查王女與另一位友人在自宅3層樓透天厝,共收託10名幼童,每位幼童每月收取1萬5千元的托育費用現場幼童多爲學步兒,照顧人力明顯不足,幼兒餐具杯具尚未清洗、廚房繕食區、起居室都顯的零亂,室內兒童活動空間衛浴,均未裝設止滑及防撞設施,照顧環境品質均對受照顧的幼童有潛在危險。

社會局長黃志中指出,原本只是到王姓保母的母親家中進行稽查,因爲同仁的認真積極,意外發現王女竟然又違規收託10位幼童。由於現場收托幼童規模已超過保母可收託上限4人之規定,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規定,未申請設立許可違法收託5名以上幼兒,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王姓保母未申請立案卻違法收託達10名幼童,社會局已開罰6萬元,並限期輔導其申辦設立許可。多位家長表示不知道王女並未登記,也不知道王女有收託這麼多幼童,後續社會局將協助家長媒合其他保母或託嬰中心

黃志中說王女原是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保母,疑似因爲不想受到約束,想多接一些幼童,就退出保母登記,自行在家中收託,家長將幼兒送給王姓保母收託,除托育環境未經過居家環境檢測外,未依規定投保專業責任險,家長也會無法領取托育費用補助,影響幼兒及家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