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造橋垃圾掩埋場惹議 時力立委呼籲環保署重視居民聲音

時力立委陳椒華今日率地方居民環保署陳情 (時力提供)

時力立委陳椒華今日赴環保署爲苗栗造橋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陳情,希望環保署將坤輿提起的訴願駁回,阻止坤輿在苗栗設置掩埋場,以維護苗栗5百甲農地及3萬人的民生用水

除了陳椒華外,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長陳清鑫、苗栗龍升村長吳滿玉臺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及多位地方鄉親都出席到場。

陳清鑫表示,2021年3月5日,因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存在着許多瑕疵苗栗縣徐耀昌也認爲坤輿案爭議很大,有污染環境的疑慮,再加上業者沒有與當地鄉親溝通,苗栗縣政府終於自行中止苗栗縣環保局於2020年12月31日所覈准的坤輿試運轉案。

陳清鑫指出,後來坤輿不服苗栗縣府中止試運轉之行政處分,於2021年3月25日向環保署提起訴願,然而類似的訴願理由,環保署在2011年已有駁回的訴願決定書,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興建至今已近20年,設備破舊,當年的興辦事業計劃已經完全不符合現況,請環保署爲所當爲,要求坤輿科技公司如要跑接下來的程序,必須先辦理興辦事業計劃變更,將坤輿訴願駁回。

陳吳滿玉表示,所有鄉親的聲音就是堅決反對選址不當、污染土壤水資源的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阻止坤輿影響9百公頃農田及水資源,地方對此事都感憤怒、憂慮,且無法接受。

何宗勳說,一般掩埋場設施包括聯外道路、行政管理辦公室地磅等,但坤輿爲規避2公頃以上需環評的規定,刻意將聯外道路和設置行政管理辦公室和地磅等土地排除在開發範圍之外,即使之前中央和地方都要求將連外道路納入興辦事業計劃,並辦理變更,但坤輿一直都不願意,

自救會也呼籲主管機關重視此事,並希望苗栗縣府依照2012年環保署訴願書行政處分,要求坤輿依法變更興辦計劃,進行環境評估且撤銷設置許可,並要求坤輿相關資訊須公開透明供大衆檢視,並充分向居民溝通說明並取得當地居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