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焚化廠委外廠商營運爭議 環保局:合約送法制室

南市環保局長李賢衛指出,兩座焚化廠在環保署評鑑各項操作上,都符合優等的條件,環保局將持續積極管理,維護廢棄物皆能妥善處理。(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4日晚上回應市議員質詢永康焚化廠委外廠商營運爭議一事指出,有關永康焚化廠委託營運管理服務契約書中第12條規定:「於契約期間,於本廠內廠商不得經營本業以外之附屬事業」規定部分,已將服務契約書送請市府法制處審酌中。

臺南市環保局指出,營運廠商自行收受的事業廢棄物種類,依照契約要求達和公司,不得收受有害廢棄物,並自行負責包括因其錯誤與疏忽而導致之修復或更新,該局也安排駐廠人員,及監督公司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破袋檢查,查覈地磅清單與錄影監控

「達和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與「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經查個別公司法完成設立登記法人,其負責人營業項目均有所不同,法律上各享有獨立法格

臺南市兩座焚化廠在環保署評鑑各項操作上,都符合優等的條件,環保局將持續積極管理,維護臺南市廢棄物皆能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