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使用進口豬需公開檢驗報告 違規開罰10萬

新北使用進口豬需公開檢驗報告 違規開罰10萬。(葉德正攝)

新北市議會8日增訂新北食安自治條例豬肉萊劑須零檢出,新北市府加碼公告食材登錄規定,使用進口豬需檢驗萊克多巴胺並上網公告。新北市長侯友宜9日舉行記者會表示,使用進口豬肉的餐飲店家必須送檢並公告報告,標出是否含萊克多巴胺資訊,否則最高罰10萬元。市府也媒合6家檢驗公司,提供萊豬檢驗優惠全力守護把關。

侯友宜說,他一直跟政府建議最好不要讓萊豬進來,但元月一號進口豬就要進來了, 總統說過要讓民衆選擇「吃或不吃」,標示清楚就非常重要,但政府對標示的態度他很遺憾,無論中央如何,守護新北市民健康是他的職責

侯友宜說,除了議會新增的萊劑零驗出,衛生局也依據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七條食材登錄規定,要求登錄內容必須檢驗萊克多巴胺,如使用國產豬者,則須提供產地證明

侯友宜說,除公告業別,同樣鼓勵本市餐飲業者一同響應,將使用進口豬肉的產品自行主動送驗並標示,一起打造讓新北市民安心的用餐環境

侯友宜說,新北市明年將由衛生局、農業局經發局教育局社會局法制局警察局及新北市調查處成立食安聯合稽查小組加強肉品來源稽查及抽驗,各項專案主責機關,向上追溯原料來源,向下追蹤產品流向,倘查有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處辦。

瘦肉精零檢出修正草案經議會三讀通過,下一步將函送行政院覈定公告,若遭行政院拒絕,新北市長侯友宜強調,可採訴願或提釋憲救濟

爲了推動全面檢驗,衛生局也媒合SGS、全國公證歐陸檢驗、振泰檢驗科技、暐凱國際檢驗、臺美檢驗等6家檢驗公司,提供檢驗優惠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