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友罵林心如「臺獨」 1年發上百則文狠譙...她火大提告贏了獲賠26萬!

記者李玟儀/綜合報導

女星林心如人紅是非多,在2016年到2017年間不斷被大陸微博網友冠上「臺獨名號,爲維護自身權益,她委託律師事務所對方提告,在4日一審勝訴判決出爐,對方判賠人民幣6萬元(約新臺幣26萬)。

▲林心如。(圖/翻攝自林心如臉書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4日表示,在2016年8月到2017年10月間黃姓被告在微博上用帳號月白色三蘇大量發佈針對林心如的謾罵、發泄情緒性質言語,用上百則發文對林心如進行人身攻擊,爲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她委託律師事務所提告。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指控林心如「臺獨」是「沒有相關事實基礎的描述」,對原告構成侮辱和誹謗,雖然黃姓被告稱是因爲粉絲間的爭吵,並非針對林心如,但法院認爲當中很多內容是直接針對原告的侮辱、貶低,已經超出正常在網路平臺公開表達意見的合理範圍,並貶損原告的人格、降低其社會評價

▲林心如勝訴。(圖/翻攝自微博)

因此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爲有主觀不法,構成侵犯原告的名譽權一審判決黃姓被告須在判決生效的15日內在《人民法院報》刊登致歉聲明,並在判決生效10日內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訴訟合理支出共人民幣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