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男放火燒死6人稱非故意 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
湯景華2016年縱火,害死翁祥智家中6條人命。(中時資料照 楊兆元攝)
新北市男子湯景華前年到翁姓男子家騎樓縱火害死6命,歷審將他判死,案經上訴後,他透過律師否認殺人並辯稱不是故意的,最高法院20日上午提訊湯男進行生死辯,決定最後將他判生或判死。
2014年湯男到新北市三重餐廳用餐,和在店內用餐的翁男發生爭執,他對翁等人提出傷害等告訴,但法院判決翁等人無罪確定,引發湯男不滿,前年3月間,湯到翁住處樓下,以在機車上點火後離開,大火造成翁的父母及親人共6人被燒死,一、二審都將他判死。
最高法院1年未進行生死辯,此次承審法官洪於智與合議庭決定開庭公開審理,洪於智擔任高院審判長時,曾將八里雙屍命案審判長,將兇手謝依涵判死;湯男由李念祖律師等人任辯護人,檢方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陳時提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