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死刑上訴最高法院前 需開庭再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死刑審判將有重大變革最高法院宣佈,以後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死刑案件,都必須經過公開辯論程序,也就是說以往最高法院只進行書面審理,現在必須再召開所謂的死刑辯論庭,新制從12月1號開始,而第一個開死刑言詞辯論庭的,就是槍殺幼稚園老師吳敏誠

▼吳敏誠殺兩女判死上訴,最高法院開「量刑辯論」。

最高法院法庭律師檢察官准備就緒,針對槍殺幼稚園女老師命案,進行更三審程序準備庭。法庭裡旁聽席坐滿了法界人士大家都很關心,因爲這不僅是最高法院罕見的公開開庭過程,更是首件上訴最高法院後,公開召開言詞辯論庭的死刑案。

最高法院宣佈,從101年12月1日起,凡是上訴至最高法院的死刑案,判決前都必須經過檢辯雙方言詞辯論,第一件開庭辯論的就是槍殺幼稚園女老師命案。

負責嫌犯吳敏誠辯護的律師肯定這項新政策,3年前吳敏誠因爲不滿在幼稚園當老師的黃姓女友提出分手,持改造手槍跑到幼稚園,當街對着黃姓女友連開兩槍致死,隨後逃到桃園老家躲藏,在前妻家人親情喊話下才主動投案

這起槍擊震驚社會更讓人訝異的是,吳敏誠在18年前就因爲殺害女友遭到判刑,沒想到出獄後再度犯案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上訴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是判決死刑,這一次到了更三審有了言詞辯論機會,是否還是死刑,律師強調會盡全力辯護。

吳敏誠律師尤伯祥說,律師團本來就認爲不應該判死刑。最高法院先召開程序準備庭,預計12月底以前將會召開正式言詞辯論庭,包括吳敏誠都將被借提出來,是否一辯定生死值得觀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