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重考照 須先自費酒癮治療
交通部預告修法,酒駕累犯重考照,得先自付2800元上課。(本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路政司預告修正《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草案》,酒駕遭吊銷駕照者,若想要重新考照,必須先自費2800元上15小時的酒駕防治課程,還要自費接受酒癮治療,新規定預估明年3月1日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配合今年4月17日總統公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第5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35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未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以及第6項規定「前項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之實施對象、教育或治療實施機構、方式、費用收取、完成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之認定標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衛 生福利部定之」。
路政司指出,酒駕者被吊照處分後,雖然已上過道安講習,但吊照後要重新考領可能是3、5年後的事,酒駕可能也有新的法規,考量強化酒駕者相關安全教育,因此增訂重新考照前必須要先接受首設的酒駕防制教育,總時數爲15小時,費用2800元須由民衆自行負擔。
駕駛人若爲酒駕累犯3次以上,重新申請考領駕照前,除完成酒駕防制課程外,還要到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的醫療機構,接受3個月以上、至少6次的酒癮評估治療,取得完成證明書才能考照,相關費用同樣由汽車駕駛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