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 酒駕重新考照需自負訓練費及酒癮治療費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新制上路罰很大。(圖/桃園監理站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酒駕罸行大!公路總局桃園監理站林正郎站長5日表示,爲遏止酒駕,自今年3月起酒駕吊銷重新考照的駕駛人,需自行負擔酒駕防制教育訓練費用、酒癮治療費等,甚至考取駕照後,駕駛人也必需限駕駛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車輛,酒精鎖裝置費用也是由駕駛人自行負擔。

林正郎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每次事故皆有造成無辜生命犧牲及無數家庭的破碎,交通部於2019年7月起酒駕新制祭出重罰後,再於今年3月起訂定酒駕吊銷重新考照的駕駛人,需自行負擔酒駕訓練費及酒癮治療費。

自今年3月新制上路後,凡是違反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至第5項酒駕吊銷之民衆,酒駕吊銷次數(終生累積未滿3次)且有意重新申請考領駕駛執照者,需自行至各監理所報名參加15小時酒駕防制教育課程完成後,持上課證明至監理站報考駕照;倘酒駕吊銷次數(終生累積滿3次,含3次以上)者,則需先至各衛生局指定酒癮治療機構接受12個月且至少12次之酒癮評估治療及各監理所完成酒駕防制教育課程後,持酒癮治療結業證書及上課證明,始可至監理站重新報考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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