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累犯患酒癮 醫籲尋求專業治療
戒癮醫師指出,酒精成癮絕不能只靠意志力戒酒,要確實接受治療,才能減少酒駕再犯。(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統計,自去年5月9日起公佈酒駕累犯,至今年8月10日仍有多達519名累犯,其中418人曾2度酒駕,更有1人6次違規酒駕。戒癮醫師指出,酒駕累犯約6成患酒精成癮,即使明知開車不能喝酒,仍無法停止攝取酒精,終成爲酒駕累犯,尤其酒精成癮屬精神疾病,絕不能只靠意志力戒酒,要確實接受治療,才能減少酒駕再犯率。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曾研究,酒駕有2項主要因素,爲「僥倖心態」與「對酒量過度自信或自認有控制」,外界質疑,公佈酒駕者個資無法嚇阻累犯。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說,公佈個資只是衆多嚇阻手段之一,處罰酒駕還有吊扣或吊銷駕照、高額罰款、酒癮治療等,涉及刑法還要移送法辦,甚至入監,與之相比,公佈姓名、照片只算警惕。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高淑真說,對酒駕的懲罰包含公佈個資、刑責和行政罰鍰、扣車牌,公佈照片是事後懲罰,政府應協助戒治酒癮才最有幫助。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鬆德院區成癮防治科主任張祜銘說,長期飲酒會破壞多巴胺系統,致身體習慣酒精帶來的快樂及興奮感,進一步依賴酒精,即使酒駕罰則加重,仍會反覆飲酒成爲酒駕累犯。
張祜銘認爲,除重罰遏止酒駕,酒癮治療也相當重要,聯醫鬆德院區2016年起與臺北地檢署合作,要求酒駕累犯接受酒癮治療,並在治療結束後追蹤2年,發現接受治療者比未接受者再犯機率下降約4成,顯見酒癮治療有機會減少酒駕再犯。
同時累犯家人要拋棄「只要靠意志力便能戒酒」的錯誤觀念,並建議家屬與病患一同建立無酒環境,減少在住處取得酒精的機會,可多陪患者外出活動、一同尋找新興趣,讓酒癮者不再把喝酒擺在第一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