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轉介酒癮戒治 黃偉哲:從源頭降低酒駕發生

永康警分局取締酒駕。(警方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永康警分局取締酒駕。(警方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頻傳酒駕害命事件,臺南市警局統計指出,2021年共取締酒後駕車6479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4232件,顯示民衆酒駕情形仍多,臺南市長黃偉哲25日市政會議指示,警察局查獲10年內酒駕累犯,將轉介由衛生局進行酒癮戒治,從源頭管理降低酒駕發生。

爲加強防制酒駕,黃偉哲今天於市政會議宣佈多項跨局處防制酒駕作爲,除持續加強酒後代駕宣導外,也落實從根本做起,包括加強各級校園及樂齡等社教機構植入交安教育,並結合年前勞動檢查機會,約束工地酒後駕車行爲,對於警察局查獲10年內酒駕累犯,將轉介由衛生局進行酒癮戒治。

臺南市警方1月24日執行「全國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共計取締酒後駕車32件,移送公共危險罪18件,顯然,仍有多數民衆輕忽酒駕嚴重性。

臺南市警局交通大隊專案報告指出,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最新酒駕法規,對於酒駕累犯與同車乘客有最新罰則。臺南市在酒駕執法方面,包括分析酒駕事故大數據,除不分時段針對熱點加強執法,另也針對KTV、PUB、酒店、餐飲店等易飲酒處所之「停車場外圍道路」查緝,提醒民衆不要以身試法。

永康警分局呼籲,改變酒駕惡習,最根本的還是要從「觀念」着手,切勿心存僥倖,落實指定駕駛或是搭乘大衆運輸工具返家,以確保人車安全,「酒後勿開車,珍惜你我生命」,分局也持續彈性編排專案性勤務,取締酒駕違規行爲,並針對易酒駕肇事地點加強巡邏攔查,共同防制酒駕案件發生,遏止酒駕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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