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值班臺「吃餅乾」被記申誡 網友:揪團去永和煮火鍋

▲「靠北警察」PO出案例宣導公文。(圖/翻攝「靠北警察」臉書粉絲團,下同)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靠北警察」臉書粉絲團24日PO出一則貼文,指新北市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一名員警凌晨值班時吃餅乾,被記一支申誡;靠北警察不滿地說,「警政署長,半夜4點值班身心是很疲憊,你認同嗎?局長啊,吃個小物補充體力,不爲過吧?」有網友不滿員警被處分嗆說,「揪團去永和煮火鍋」。

根據靠北警察貼出的「案例宣導」公文,該名員警擔服凌晨4時到6時的值班勤務,坐於值班臺吃餅乾,見到督導人員後始於值班臺下,違反規定,因此記申誡一支。

靠北警察說,有2位小編也曾被刁過值班臺不能吃東西經驗理由居然是因爲太難看民衆觀感不佳,「正中午在外巡邏處理事情,餓到人家下午茶,我纔開始吃飯,還要顧慮觀感問題?吃個冷便當、小餅乾,又不是抱火爐、吃火鍋、煙很燙會傷到民衆。」靠北警察酸說,「請同仁引以爲鑑,記得分一點給來查勤長官吃。」

有網友不以爲然地說,「早知道就在值班臺開夥了,反正都是申誡」、「早知道就煮火鍋吃了」、「早知道乾脆買鍋砂鍋魚頭加5、6樣熱炒一起吃…至少還吃得飽又營養均衡一點…反正都一支申誡」、「唉!吃餅乾已經夠可憐了!還申誡!揪團去永和煮火鍋」。

對此,永和分局副分局長楊力強在該則PO文底下回文,該同仁是違反警政署函頒《執行值班勤務作業程序》--不得閱讀書報等從事與公務無關情事;同仁深夜擔服值班勤務因肚子餓飲食,並非不準或限制飲食,而應交由備勤或其他同仁暫代後再行飲食,當時督導人員見同仁將一大包餅乾放於值班臺上食用,基於民衆觀感,自不樂見報案時員警正在吃東西,對警察形象甚至自身安全、警覺均非正面。

▼楊力強PO文。

▼永和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