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年改案三讀 柯建銘:在立院25年心情從沒此刻複雜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資料照/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年改法案進入本會期最後階段,目前已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只剩下明天的《政務人員退撫條例》。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29日表示,「改革」是痛苦的,除需要「勇氣」,更重要是「承擔」,「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沉重,改革之路尚需繼續走下去,再迢遙還是要挺下去。」

柯建銘在臉書寫下三讀感言,他指出,這期間相信不同立場的人都盡全力捍衛、爭取,攻防、論述,衝突、妥協,有汗水淚水陳抗、沮喪,但他更相信這一刻沒有人是歡騰的。「改革」是痛苦的,除需要「勇氣」,更重要是「承擔」,對於受衝擊的人,民進黨當然「瞭解」他們的憤怒,更需「容忍」他們的怒罵與抗議歷史共業制度錯誤,終須變革,三讀後,看到各黨立委發言堅持到最後一刻,在立法院25年來,經歷各種法案審查心情從沒有此刻之複雜,相信大家都非常沉重,改革之路尚需繼續走下去,再迢遙還是要挺下去。

他表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今天完成三讀,與公務人員的退休金計算內涵趨於一致,包括:優惠存款利息調降年限爲兩年歸零、所得替代率採十年逐年由75%調降至60%(以任職年資35年計)、退休金由施行後首年以最後在職五年平均薪額逐年調整至最後在職十五年平均薪額計算。主要不同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將調整爲58歲,其餘教職人員仍與公務人員一致,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逐年延至65歲。

針對教職員與公務人員最大不同點,柯建銘說,公務人員退休法明訂於民國100年1月1日起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由75制改爲85制,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並未隨同調整,使得本次教職員退撫條例立法時,最大爭議點即是第32條,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的規定到底應該是58歲或60歲,經過與全教總多次溝通後,加上考量教師初任年齡隨着師資培育發展延後7歲多,以及師範大學86級以後公費生過渡的需要,所以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調整爲58歲,以減緩對這類教師的衝擊。

同條另一個爭議點是具原住民身分的中小學老師到底是多少歲可以申請全額月退休金,引發許多立委關注,紛紛向民進黨黨團與教育部溝通、瞭解,柯建銘透露,一來一往即花上四、五個小時在溝通,有疑問的立委才清楚瞭解條文其中的規定,一樣是58歲無疑,但民進黨團爲讓條文規定更清楚,也釋出善意提出再修正動議,讓第32條順利通過,所以教職員退撫條例的通過,實因各政黨立委、林萬憶政委、教育部以及黨團同仁不辭辛勞、兢兢業業的努力溝通的成果,在此萬分感謝。

最後,他又說,教育部對外公佈的年金改革法案精算報告,中小學教師是以60歲請領月退休金進行精算,並未以58歲退休爲精算假設條件,但考量僅提前2年退休,對基金財務影響不大。在優惠存款利率歸零後,政府一年仍將節省200億元支出。整體教職員年金改革可節省之經費至少有6千多億元,將全數挹注回退撫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