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件退稅款 採逐步核退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2018年度綜合所得稅後到所得包括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及租賃所得等歸戶覈定退稅案件,將於2020年10月30日開始退稅,經該局統計此次核退案件計1千件左右,核退金額約900萬元。

北區國稅局指出,民衆於2019年5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辦理201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採直撥退稅,並已填妥納稅義務人本人之金融機構郵局存款帳戶轉帳成功者,2018年度綜合所得稅後到所得之退稅款,將於退稅當日(2020年10月30日)直接撥入該年度納稅義務人本人存款帳戶,未留有存款帳戶者則以支票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