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解讀之一 | 完善有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市場準入制度

市場準入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之一。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是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更好結合的關鍵,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有利於充分釋放經營主體活力,推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緊扣“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目標要求,對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作出了系統部署,有利於增強市場準入制度的統一性,穩步提升市場準入效能,從而爲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有力支撐。

一、以制度集成創新爲引領,推動市場準入制度框架更加完備

一是創新“一張清單”管理制度,充分肯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成功實踐。我國現階段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主要包括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海南自貿港、深圳、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廣州南沙等重點區域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典型案例歸集通報,市場準入效能評估等密切關聯的制度模塊。《意見》第一條即提出“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明晰了“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內涵,通過完善制度確保“一單盡列,不得單外有單”,即各類依法設定市場準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嚴禁在清單之外違規設立准入許可、違規增設准入條件、自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充分維護了該項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是創新准入目標管理制度,明確提出構建新型市場準入制度體系。《意見》對加快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主要任務、關鍵舉措和組織保障進行了系統而全面的部署。將前期市場準入相關體制機制改革成果上升爲制度性安排,從爲市場經濟有效運行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給的角度,強調製度與政策協同,加快構建一整套市場準入制度體系。完善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不僅包括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本身,而是涉及立規建制、清理破除、協同監管、效能評估等環環相扣的完整制度體系,這充分體現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系統思維,也充分體現了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等重大關係的辯證思維。

三是創新准入政策協同制度,一體強化內外資准入政策聯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依託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開放透明”是完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的重要特徵,《意見》緊扣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要求,突出體現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提出加強內外資准入政策協同聯動,不能對外資已放開限制的領域,對內資進入反而仍有門檻;同理,對內資依法實施准入管理的,外資同樣要遵守。這是以問題爲導向,迴應社會訴求和企業呼聲,強調對內外資平等准入舉措務必落實到位。同時,《意見》鼓勵銳意創新、先行先試,着力推進制度創新,使准入規則更加科學合理、管理模式更加規範統一。例如,我國已經分批制定和推出了針對若干重大戰略區域放寬市場準入的特別措施,這些特別措施具有先行先試、改革探路的特色,要抓好已出臺措施落實和效果評估,具備推廣複製條件的,加快在全國更大範圍推廣複製,從而爲進一步放寬和規範市場准入提供有力支撐。

四是創新准入法治保障制度,明確強調以高質量准入保障高水平安全。順應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新時代要求,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完善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於法有據、依規而治”是“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重要保障。例如,《意見》立足寬准入與強監管並重,明確了市場準入管理措施的調整程序,即根據必要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則,開展政策評估後,確有必要增加的措施,依法合規增加或調整相關條款。又如,強調對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涉及重大生產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重大公共利益的領域,依法實施准入管理,加強金融行業准入監管,體現了築牢國家安全底線的思維。

二、以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爲導向,促進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更加優化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產關係必須與生產力發展要求相適應。發展新質生產力,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與之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係”。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健全相關規則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生產關係。

市場準入“十條”的重要時代特徵,就是完善與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公平準入制度體系。一直以來,如何使超大規模市場資源加速轉變爲現實生產力,都是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面臨的痛點和難點。以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爲導向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正是瞄準這一痛點的務實舉措,能夠爲科技成果轉化最大限度地鬆綁解縛,從而有助於新技術新產品加快研發、最終闖過“死亡之谷”,並在全過程匯聚和吸引更多耐心資本。服務業是市場潛能最大的領域,社會資本尤其是民間資本和外資有較強准入意願。進一步清理服務業准入環節的各類准入限制,破除顯性或隱性的市場壁壘,適時放寬服務業市場準入,有利於營造“敢投、能投、投得好”市場準入環境,從而有利於促進產業深度轉型升級。

在此背景下,《意見》指出要科學確定市場準入規則,明確提出要前瞻性部署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體系,更好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提出若干實施方案和建設行動:一是分領域制定優化市場環境實施方案,針對性破除阻礙新質生產力加快形成的堵點卡點,推動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二是用好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和各類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平臺,暢通產業體系、創新資源、資本要素、應用場景、制度政策等,因地制宜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三是實施前沿技術領域創新成果應用轉化市場準入環境建設行動,率先推動海陸空全空間智能無人體系應用和標準建設,加快構建綠色能源等領域准入政策體系,積極擴大數字產品市場準入;四是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重點領域和重大生產力佈局,選擇重點區域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進一步引領和拓寬新技術市場應用;五是積極參與國際市場準入規則和標準制定,推動重點領域創新成果便捷高效應用。

三、確保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各項改革部署落地見效

一是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確保形成思想共識和一致性行動。要大力宣傳近年來開展的清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着力提升市場準入效能的系列實踐和成效。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宣講解讀工作,答疑解惑、澄清誤區,使各地區各部門準確認識市場準入制度體系的構成要件、協同聯動機制以及效能提升要求,爲完善制度營造良好環境和輿論氛圍。總結梳理市場準入制度實施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通過彙總案例、提煉經驗、開展系統培訓等多種方式,提升各地區各部門落實市場準入制度的能動性和執行力。

二是持續破除各級各類准入壁壘,必要時持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強化清理破除不當干預市場行爲的依據,嚴禁在清單之外違規設立准入許可、違規增設准入條件、自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或者在實施特許經營、指定經營、檢測認證等過程中違規設置准入障礙;對未實施市場進入或許可准入但按照備案管理的事項,不得以備案名義變相設立許可;清理不合理的服務業經營主體准入限制,不得在環保、衛生、安保、質檢、消防等領域違規設置准入障礙。持續排查和集中治理地方違背市場準入制度的行爲,有關排查和整改結果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向全社會通報。

三是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形成合力,切實提升市場準入效能和監管水平。市場準入制度體系是一個全過程、全鏈條。一方面,要體現市場準入效率和效能,在全國範圍加快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工作,不斷優化指標體系,鼓勵結合實際加強評估效果應用。另一方面,要建立與市場準入相適應的統一公平有力的監管模式,推動政府、企業、行業、社會監管治理協同發力爲市場準入制度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積極引導各類經營主體更加自覺和主動使用市場準入制度維護自身權益。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重要目標,就是以改革爲牽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進創新活力和動能充分迸發,推動各類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爲增強國民經濟大循環內生動力和可靠性提供有力支撐。爲此,要切實迴應企業和民衆訴求與呼聲,提升清單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引導和鼓勵經營主體自覺使用清單,及時反饋自身在市場準入環節遇到的阻礙,切實破除各類市場準入壁壘,從而讓企業和老百姓更有改革獲得感。(作者: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 郭麗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