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首次出臺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文件:有序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

21世紀經濟報道見習記者周頔 北京報道爲了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構建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也是中央層面首次專門就市場準入制度建設出臺的政策文件。

《意見》共計10條,分別就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科學確定市場準入規則、合理設定市場禁入和許可准入事項、明確市場準入管理措施調整程序、加強內外資准入政策協同聯動、有序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加大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力度、抓好市場準入制度落實、強化組織實施等十方面做了部署。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意見》釋放我國持續深化市場改革開放,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積極信號。《意見》的實施將進一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加快構建透明、規範、公平、法治的市場環境,爲各類市場主體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激發微觀主體活力,這是有效市場與有爲政府的有機結合體現之一。

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

《意見》在第一條提出“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各類依法依規設定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和臨時性市場準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各類按要求編制的全國層面准入類清單目錄和產業政策、投資政策、環境政策、國土空間規劃等涉及市場準入的,全部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各類經營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領域。

與此同時,《意見》特別強調,嚴禁在清單之外違規設立准入許可、違規增設准入條件、自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或者在實施特許經營、指定經營、檢測認證等過程中違規設置准入障礙。

中國商業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就是要真正實現“非禁即入”,有關的政策措施不得設置不合理或者歧視性的准入條件,對經營主體進入市場形成壁壘。

劉俊海指出,要堅決維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確保“一單盡列、單外無單”。

劉俊海談道,國家與社會有義務尊重公司設立自由,保護公司生存權、發展權,降低公司設立門檻,放寬市場準入準營限制,鼓勵投資興企,褒獎創新創造,促成公司在法治理性、誠實守信、公平交易、自由競爭、民主治理、多贏共享的環境中“優生優育”,持續繁榮,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科學確定市場準入規則,實施寬進嚴管,放開充分競爭領域准入,大幅減少對經營主體的准入限制。對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務企業開展壟斷性業務和競爭性業務的範圍進行監管,防止有關企業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競爭性環節的市場競爭。

對此,劉俊海分析認爲,不斷提升反壟斷監管執法效能,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是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

一些地方還存在市場準入環節“紅燈有餘、綠燈不足”的情況,劉俊海認爲,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要讓市場主體特別是企業和消費者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作爲衡量工作好壞的唯一標準。要抓堵點、難點,打通優化營商環境的“最後一公里”,保護投資者、消費者、勞動者三類人的合法權益,增強企業主體的活力。

劉俊海還建議道,要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快推動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

“法治是民營經濟最好的定心丸。法治有固根本、利長遠、穩預期的作用,當前要儘快出臺具有可訴性、可裁性與可執行性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把政策法制化,從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實下來。”劉俊海稱。

提升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效率

《意見》提出,有序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對不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可以依靠市場充分競爭提升供給質量的服務業行業領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清理不合理的服務業經營主體准入限制,破除跨地區經營行政壁壘,放寬服務業經營主體從事經營活動的資質、股權比例、註冊資金、從業人員、營業場所、經營範圍等要求,不得在環保、衛生、安保、質檢、消防等領域違規設置准入障礙。推動市場準入相關中介服務事項網上公開辦理。

周茂華分析稱,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前提下,有序放寬服務業市場準入,擴大服務業的開放,有助於調動內外資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性,增強市場競爭,促進高質量服務供給,更好滿足居民對高質量、多元化服務的消費需求。同時,我國服務業“引進來與走出去”,有助於推動服務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力。

周茂華表示,我國是人口大國也是經濟大國,近年來經濟持續中高速增長,人口結構發生變化,消費結構不斷升級。國內在養老、教育、醫療、健康、文旅、電信等服務方面的需求潛力巨大。隨着我國有效放寬服務業市場準入,疊加政策支持等,我國服務業發展前景可期。

《意見》提出,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計算、信息安全、智慧軌道交通、現代種業等新業態新領域,按照標準引領、場景開放、市場推動、產業聚集、體系升級的原則和路徑,分領域制定優化市場環境實施方案,推動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

對此,周茂華分析認爲,通過提升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效率,優化營商環境與要素資源配置,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有助於激發微觀主體活力,釋放國內創新潛力,加快新技術創新和行業發展,推動更快形成新質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