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1:國務院督查組通報,違規“卡脖子”當休
根據羣衆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問題線索,近日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組派員赴河北省邢臺市明察暗訪,發現當地存在違規設置重型柴油車營運證辦理前置條件、強制有關貨車司機自費加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OBD)等問題。
防治大氣污染,監測重型柴油車是否超標排放,本身沒有問題,但不能以違規的方式進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地方管理者怎能隨意決策、任性妄爲?
邢臺市將重型柴油車安裝OBD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後者必然面臨考覈壓力。這之中,分解下達“任務量”是否科學,壓力能否轉化爲正確動力,都會影響實施效果。隆堯縣的執行“簡單粗暴”――不提供OBD安裝收據及證明,就不給重型柴油車辦營運證。這種“卡脖子”,違反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關於“作爲辦理行政審批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沒有依據的,不得作爲辦理行政審批的條件”的規定。“一刀切”強制安裝,更沒有考慮近年生產的、符合較高尾氣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是否也需要遠程在線監控。換言之,不必要的設備安裝和監控,給車企和車主“增負”,會導致資源和資金浪費。
收費亂象也令人愕然。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局指定9家運營商開展安裝OBD業務,每套設備安裝費用從1600元到2650元不等,差價懸殊,還不提供發票。“官方指定”本應十分規範,沒想到卻是這個樣子,暴露出地方管理部門在該認真把關的環節“大撒把”。“緊”與“鬆”的強烈反差,怎能不引發社會質疑?
《河北省2020年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應統籌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等現有渠道,重點支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上級提出“統籌資金,重點支持”,邢臺有關部門卻“增加車企車主經營成本”,是典型的違反政策要求。
面對督查曝光,邢臺有何舉措?當地已研究制定《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重型營運柴油貨車安裝OBD遠程在線監控終端補貼發放工作方案》,明確按照每輛貨車安裝OBD實際產生的費用予以全額補貼,已收費用退還車企車主,確保11月30日前發放完畢。這種“補救”是必須的,管理糾錯極爲必要,當地更應舉一反三,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管理者必須遵循法治、恪守規則,無論目的和初衷多麼正當,都不能成爲不當乃至違規行政的理由。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要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同時,也應賦予真正有資質、合規範的社會機構服務社會的權利。創新監管機制,要打破“一抓就死,一放就亂”怪圈,通過科學的方式、人性化的評價,讓監管“到位不越位”。人民羣衆滿意不滿意,是工作效能和治理能力的“試金石”。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衆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