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協人事、財務違規調查屬實 體育署停止補助1年
針對跆拳道協會理事長吳兩平違反國體法,安插兒子在跆協任職,以及涉嫌浮報經費等事項,經教育部專案調查小組查證確認違法,體育署在22日宣佈,明年起停止補助經費1年作爲處份。
吳兩平遭指控安排兩名兒子在跆協任職,甚至有名片爲證,但吳兩平當時解釋爲翻譯,另外也在預算被指控方面,經調查訪視結果,也無法交代清楚,認定違規屬實,體育署提出警告責令限期改善。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組長洪志昌表示,吳兩平兩個兒子未領取固定月薪,但其二子分別兼任該會國際事務組及國際關係組組長,並指擔任跆協所辦三大國際賽事之組長職務,領有出席費或工作費已違反國體法。
國體法第36條第1項「特定體育團體不得聘僱現任理事長3親等以內血親爲專任工作人員」,以及同條第6項「特定體育團體理事長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權上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吳兩平已違反規則。
洪志昌指出,由於跆協今年度的工作計劃補助經費已經撥出並使用,預計將從明年的工作計劃補助經費開始停止補助,同時違反國體法事項,將追回保險、住宿等費用,停止補助事項,均在不涉及選手組訓、培訓情況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