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1+1:“破壞式修繕文物”該怎麼破?
河北省衡水市安濟橋,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距今已有563年曆史。當地啓動安濟橋修繕工程之後,有網友質疑“破壞式修繕文物”。
主要問題有兩個:一是“幾百年歷史的車轍印”沒了――原橋面的大條石有深深的車轍印,具有滄桑古樸的歷史感,換鋪平整的新條石後,“新舊反差”強烈;二是“三合土改條石”――施工中發現橋的中孔上方沒有原始條石,而是三合土。按照規定,應當停工,向上級文物部門申請設計變更。可是,當地沒按規定辦,自行補配了中孔橋面石。由此,橋樑受力會不會發生變化、影響結構安全,目前是未知數。引發質疑後,河北省文物局責令暫停施工,顯然是“止損”。
《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但不得不說,古蹟“換新顏”、修繕變損毀並非個例。遼寧朝陽雲接寺清代壁畫被“修復”得面目全非;浙江溫州平陽鰲江福星橋,由原先的五孔橋“修復”成四孔橋;一些地方的名人故居甚至被“維修性拆除”……凡此種種,令人愕然又痛心。
思想“跑偏”首當其衝。對於文物保護,一些地方“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在急功近利心態下,“維修性拆除”看似無厘頭,實則是一些人不尊重歷史文化、不敬畏法律法規。
“人才短缺”同樣凸顯。古建修復涉及建築學、材料學、化學等多個學科,還需要宗教、文化、傳統藝術等方面的修養。對待“老物件”,修復更需“慢工出細活”,技師得有工匠精神。然而,有經驗的古建修復老師傅不斷流失,不少年輕人不願入行,人才“青黃不接”,一些古建修復技藝面臨失傳。
“修舊如新”不只是“沒文化”。僱傭無古建資質的施工隊,大量使用現代工藝和材料,文物古蹟的“老氣”蕩然無存,歷史內涵被嚴重破壞。面對修復後的“卡通”古代壁畫、“新潮”古代建築,與其說“詭異”,倒不如說修復本身充斥着糊弄。
保護文物、修繕古蹟無法“畢其功於一役”,而是要求“久久爲功”。傳承文化精髓,延續人文脈絡,是責任,更是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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